中学男教师与八男童发生关系 事后给千元报酬
2010年02月06日 14:52中国新闻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新网2月6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一名40岁中学男教师涉嫌从网上认识13岁男童后,相约到公厕及寓所内口非礼,事后给予男童约2000元报酬。教师被捕后向警方承认,曾给金钱与另外7名男童进行“性交易”。

男教师5日就三项非礼罪名被押到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暂毋须答辩,案件押后至3月10日再讯。

再有教师嫌涉性罪行,5日被押上法庭提堂。拥有四方脸形及幼细眼睛的被告李德辉,5日身穿浅蓝色恤衫及黑色长裤,身形略胖的他将长裤拉至高于腰部,更露出裤头带。被告共被控以三项非礼罪名,分别于去年12月22日在深水埗丽阁村商场地下男厕内非礼男童X,另外两次于今年1月11日及17日在被告天水围的住所内非礼同一名男童。

控方透露,男童X现年13岁,与被告在去年11月透过互联网认识。其后二人相约见面,被告带事主到该深水埗公厕内非礼。今年1月,被告先后两次邀约事主到寓所内非礼。

事主后来向学校社工投诉事件,被告在家中被警方拘捕,被告在警诫下承认所有事情。据悉,事主为了约2000元报酬答应与被告发生关系。

被告向警方表示,曾与另外7名14至19岁男子发生性行为,但强调那些男子均为自愿,双方只是一场交易,事后给予他们金钱,并将他们的资料储存于电脑内。警方已检取被告电脑进行调查,以调查当中的纪录,再需时联络及找寻相关受害人,基于案情严重,控方反对被告担保。

辩方律师为被告申请保释时提及他为中学教师,没有任何刑事或弃保潜逃记录,希望能以现金1万元担保外出,好让被告能外出向任职的学校处理辞职事宜,但最终被拒绝,案件也获准押后以待法律意见及警方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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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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