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空间艳照遭复制 女子找前男友强讨"补偿费"
2009年12月31日 10:01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嫌犯杨某

嫌犯刘某和逼迫李某写下的欠条。

一不小心,QQ空间让人误闯,一网名叫“妖精”的女子存在空间里的艳照,被一名男子复制下来,男子遂与“妖精”网聊起来,自称复制了其艳照,要求见面。女子将此情况告诉了前男友,曾有前科的前男友便和女子商量以此为由讨要“补偿费”。当复制艳照的男子赴约见面时,被女子的同伙挟持到车上一顿殴打,并被逼写下8万元的欠条。近日,市北警方接警后,通过女子的QQ号抓获刘某等3人抢劫团伙。目前,3人涉嫌抢劫已被刑事拘留。

QQ空间艳照遭人复制

据市北警方登州路派出所民警介绍,网名叫“妖精”的女子杨某是本市人,今年23岁。今年12月10日,杨某曾在登州路管区一旅馆内住宿,旅馆内有电脑能上网,杨某住宿时登录自己的QQ ,但没注意到旅馆内QQ 的登录模式是“自动登录”。在杨某离开旅馆后,本市做生意的27岁男子李某紧接着住进杨某住过的房间,当李某打开电脑欲登录QQ 时,却自动登录了杨某的QQ 。李某好奇之下打开了杨某的QQ空间,杨某穿着丁字裤的一张张艳照诱惑了李某的眼球,正巧李某带着U盘,随即将杨某的艳照复制下来,并将杨某加为QQ好友。

男子网聊后要交朋友

12月10日晚,李某在网上遇到杨某,开始和杨某聊起来,称他在旅馆电脑上进过杨某的QQ空间,还复制了她的艳照,并给杨某发过去一张照片,杨某顿时惊呆了。但李某并不急着将照片还给杨某,而是称“想见面交个朋友”。知道自己的照片被人复制后,杨某很害怕,便打电话向自己的前男友刘某求助。刘某和杨某经过商量,决定叫几个兄弟过来,将李某约出来,抢点钱,再要回艳照。

12月12日晚9时许,刘某和杨某在台东某网吧上网时,碰到李某 QQ 在线。刘某见机会来了,于是一边联系朋友刘某某过来“帮忙”,一边以“妖精”的口气在QQ上骗诱,约好13日零时许在杨某所在网吧见面。

开车见面被逼写欠条

李某13日零时10分到达杨某上网的网吧门口后,见杨某还没到,就拿起手机打电话。这时,暗中盯梢的刘某 、刘某某走上前询问李某的身份后,拿起手里的矿泉水瓶子就砸李某的额头。在两人的胁迫下,李某被“请进”自己车里。在车里,两人继续用矿泉水瓶子砸李某的头,并让其交出艳照,再拿5万元钱作为看艳照的“补偿费”。李某交出U 盘,说艳照就在里面 ,但5万元钱实在是没有。两人见李某拿不出钱来,就让李某写了一张8万元的欠条,并让李某拿出身上的1600元现金、一部手机和一张信用卡。之后,刘某某携带李某开车到长春路,从信用卡上取出2000元,才将李某放下车。李某在13日凌晨4时到登州路派出所报案。

警方跟踪QQ抓获嫌疑人

接警后,市北警方民警根据杨某的QQ 号进行了跟踪。12月19日上午,警方在事发时的网吧抓获杨某 ,当天下午在长春路抓获刘某 。根据刘某的交代,当晚又将刘某某抓获。审讯发现,刘某、刘某某今年都是23岁,刘某是东北人,刘某某是本市人,两人均有前科。刘某2008年4月曾因敲诈勒索被判8个月有期徒刑,刘某某 2009年9月涉嫌故意伤害被公诉,现处于取保候审阶段。12月20日,3人涉嫌抢劫被市北警方刑事拘留。

●对话嫌犯杨某——

我现在后悔认识前男友

记者:对李某这样做,是为了抢钱还是要回照片?

杨某:要钱,也要照片。

记者:李某有没有威胁你说要散布照片?

杨某:没有,他只说要和我见面,但我很害怕。

记者:为什么告诉你前男友?

杨某:我现在后悔认识了他。

之后,记者还和嫌犯刘某进行了对话。

记者:你事先是怎么预谋抢劫的?

刘某:杨给我打电话后,我就和杨商量,跟李某要2万元,1万元给杨,1万元给兄弟们分。

记者:为什么一开始要2万元,抢劫时改要8万元?

刘某:李某有车,肯定有钱,就想多要点。文/图 本报记者 张同顺 通讯员 张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补偿费   李某   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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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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