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职校校长强奸嫖宿多名幼女被判死缓(图)
2009年12月10日 09:46大洋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昨日庭审结束后,被告人被押往看守所。

案件开庭审理引起了当地群众极大关注

大洋网12月10日报道 “许新建犯强奸罪、嫖宿幼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昨日下午,原安溪县华侨职业学校校长许新建强奸、嫖宿幼女,原安溪县人大常委会常委、科教文卫委主任郑文山嫖宿幼女,杨相思强迫卖淫一案有了一审结果,18名被告人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昨日下午4时许,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安溪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宣判大会安保措施十分严格,被告人的家属只有拿到旁听证才能进入旁听。有的家属下午1时许就等在法院的门口了。

下午3时50分许,三辆警车将18名被告人押进法院。他们分别是许新建、杨相思(女)、张宝英(女)、陈彩彬(女)、黄爱玉(女)、叶贻地、郑文山、傅荣福、高笔忠、黄文艺、王志、陈亚玲(女)、陈燕妮(女)、林春来(女)、张爱兰(女)、林慧芳(女)、许爱苹(女)、梁小青(女)。

在18个人中,许新建与郑文山备受关注。

78页的判决书,数万字的内容,法官念了20分钟左右。中院一审宣判:

许新建犯强奸罪,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犯嫖宿幼女罪,判15年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杨相思犯强迫卖淫罪,判无期徒刑。

郑文山犯嫖宿幼女罪,判11年徒刑。

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5年至13年不等的徒刑。

宣判后,许新建喊“冤枉”,称要上诉;而台下的一些“妈咪”哭成一片,纷纷表示要上诉。

【案情揭秘】

18岁“妈咪”强迫9名女孩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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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墩良 陈祥木 谢伟端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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