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被逼杀人房地产商一审被免予刑事处罚
2009年12月03日 08:30荆楚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荆楚网12月2日报道 昨日,倍受关注的房地产商李某被逼杀人案在孝感中院一审宣判,被控故意杀人的李某被免予刑事处罚。对此判决,李某非常满意,“终于可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了!”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被胁迫故意杀死一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可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减轻或免予处罚,遂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而李思桐、申小群、邓虎等3被告为谋取钱财,以直接和威胁的手段故意杀死二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严惩。故判处李思桐、申小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邓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文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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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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