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流县公安副局长:我来换人质(组图)
2009年11月17日 13:12成都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只身换人质 副局长说服男子束手就擒

由于该男子手持匕首,拒绝任何人进入店内,因此现场气氛陡然紧张起来。该男子躲在收银台挟持人质,前面有几排衣架作为掩护。他对店铺外的情形一目了然,民警贸然强攻只会弄巧成拙,只能智取。了解了店内的座机号码后,县局刑侦副局长冯端祥用手机与该男子进行了通话。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交谈,冯端祥取得了对方信任。

昨晚7时05分,为了表明其诚意,身穿便衣的冯端祥按照该男子的要求,愿意用自己交换人质。之后,冯端祥只身进入店内,将女副店长换了出来。接着,冯端祥继续开导该男子,要求他放弃匕首,争取从宽处理。最后,该男子放下了手中的匕首。随即,店外的民警冲进去将其制服。后经医生检查,发现该男子右手大拇指处被刀划伤。

想抢点钱 嫌疑人“想不到警察那么快”

“警察凶,三下五除二就把那个持刀的男子搞定了……”对于成功解救人质,围观的群众都竖起了大拇指。该男子被带走后,刑警将卷帘门放下来一半,留在店内勘查现场,并在主要位置摆放了几个标识牌。该男子随即被带回东升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昨晚8时许,在讯问室,记者见到了该男子,执勤民警正在做笔录,他作案时使用的匕首就放在桌边。该男子姓陈,现年26岁,外地人。据交代,他之所以持刀进入商铺,是因为缺钱,想抢点钱。想不到警察反应速度那么快,还没有来得及跑就被包围了。

该男子精神正常

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这个男子闯进闹市商铺抢钱未遂,又持刀挟持人质。现场有目击者质疑:这个人行为诡异,是不是疯了?昨晚11时23分,记者从双流县公安局获悉,鉴于该男子的行为诡异,因此警方对其进行了精神鉴定。其鉴定结果是该男子精神正常,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本报记者 袁勇 摄影 陈蒙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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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   人质   匕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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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袁勇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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