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流县公安副局长:我来换人质(组图)
2009年11月17日 13:12成都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犯罪嫌疑人陈某

犯罪嫌疑人陈某使用的匕首

警方正在现场取证

昨日下午6时许,在双流县东升街道办事处顺城街51号,一个持刀男子挟持一个女子躲在一家服装店内,不准任何人靠近。惨案随时可能发生,双流县公安局、成都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相继赶到现场处置。双流县公安局刑侦副局长冯端祥与该男子通话后,毅然决定只身进入商铺交换人质,营救被挟持的女子……

很快,在冯端祥政策攻心下,该男子心理防线崩溃,放下了匕首。就这样,一起剑拔弩张的劫持人质案,在成都市公安局、双流县公安局共同努力下,兵不血刃地解决了。目前,此案还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面戴口罩 男子闹市商铺挟持人质

“戴了口罩进来,四处逛逛,起初我们还以为是买东西的。”店员刘兴(化名)说,她及同事和女副店长当时正在店内。因为甲型H1N1流感,有的顾客戴口罩也在情理之中,所以她没在意这个男子。几分钟后,她正在帮顾客挑选衣服,突然听到女副店长一声刺耳的尖叫。她回头看到该男子已掏出一把匕首,对准了女副店长。另外一个同事说,她看见该男子突然从右腿裤管里掏出的匕首。听到尖叫后,两个店员赶紧将所有顾客疏散到店外。而该男子持刀挟持了女副店长,不准人进入店内。隔壁店铺的店员吴冬说,案发后不久,他就跑出来看。一男子挟持了女副店长在店内,具体说什么外面的人听不清楚。

下午6时14分,案发后不久,有人拨打了110报警。接报后,东升派出所执勤民警率先赶到案发现场,在店铺周围设立了警戒线。由于地处双流县闹市区,因此很快聚集了上百围观群众。随即,县局党委责令刑事大队、交警大队、治安防暴大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双流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曾思建率“在家”的党委成员赶往现场指挥,并及时将案情上报成都市公安局。紧接着,成都市公安局何建生副局长率队赶到现场指挥营救处置工作。

<< 上一页12下一页 >>
男子   人质   匕首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袁勇   编辑: 李志题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