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当事人
杏花岭区检察院原检察长何书生
否认因“抓记者”被调离岗位
昨天上午,本报记者拨通了曾组织对李敏实施抓捕的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原检察长何书生的电话。今年5月,何书生被调到太原市迎泽区检察院担任检察长一职。
外界盛传,何书生这一调动完全是因为“进京抓捕央视女记者”一案,并且有可能是“先调动、后查处”。对于李敏的案件何书生表示不会去旁听。
《法制晚报》(以下简称“FW”):你为何不去旁听案件?
何书生(以下简称“何”):我已经从那里(杏花岭检察院)离开了,我就不会再介入或关注这个案件。
FW:外界传言说,你的调离是因为李敏案件影响太大,同时有相关部门对你展开调查。你同意这一说法吗?
何:这完全是谣言,我现在的岗位比原来的岗位还重要。这么说吧,迎泽区在太原就和北京的西城区一样,山西的省委省政府都在太原的迎泽区。这怎么能说是我因为受到李敏案件的牵连而被调动的呢?何况我如果真的受到牵连调动,也不可能让我继续担任正职啊!
FW:你现在还认为李敏涉嫌犯罪吗?
何:相信法院会给李敏等人一个公正的判决吧。
记者调查
“案中案”至今无人问津
事实上,李敏被抓的起因是因为其在采访湖南商人吴晓辉被山西检察机关多次抓捕的案件时,涉嫌收受吴晓辉家人的财物,而当她被山西检察机关带走后,这起“案中案”便自然地浮出水面。
2008年年底,曾有媒体报道说“案中案”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并准备开始就案中案所涉及的情况展开调查。
本报记者昨日联系到了一直在为吴晓辉到处奔走的原全国人大代表姜仕,询问其是否有机关已经开始就吴晓辉的案件开始调查或过问。
姜仕告诉记者,从李敏案件发生到现在,只是在媒体上看见说有关部门准备调查,不过始终没有见到这个神秘的“有关部门”,包括吴晓辉的家人和律师,都没有接触过这个“有关部门”。
“吴晓辉依旧被关押,并且再次变换了罪名。我们也曾经拿着媒体的报道询问过有关部门,但是得到的答复是根本没开展调查。”姜仕说。
新闻回顾:
山西检察官进京抓走央视女记者(组图)
2008年12月,山西太原市杏花岭区检察院四名干警来京将中央电视台女政法记者李某从住宅中带走。该记者曾以涉嫌滥用职权为由采访过该检察院。而检察院则指控记者收受当事人弟弟的贵重财物,遂以受贿罪对其刑事拘留。女记者的朋友却透露,李某和当事人弟弟有暧昧关系。
最高检回应山西检察官进京抓女记者事件
2008年12月9日,最高检对4日发生的山西4名检察官进京抓走央视女记者事件作出回应。最高检称,当事记者李敏涉嫌受贿罪,此案确系最高检逐级指定太原杏花岭区人民检察院办理。 (本文来源:法制晚报作者:王洪禹)
最高检“指定管辖”现新版本
李敏被抓捕的当天,山西检察机关曾经出示过一份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签发的“指定管辖”文件。
记者曾经于2008年12月到李敏所住辖区派出所就这一函件进行调查,因为李敏被带走的当晚,山西的检察官们曾经向派出所民警出示过这一函件。
据曾经接待山西检察官的值班民警回忆,他们所见到的那份函件是一份复印件,并且其上面的案件并不是指定管辖受贿案件,但是具体案由记不清楚了。
昨天,记者从吴晓辉的律师那里了解到,所谓的最高检指定管辖的函件,实际上是指定山西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管辖吴晓辉的“贪污案”。
检察机关在办理吴晓辉的案件时,正巧李敏和另外两名媒体记者到太原采访这一案件,所以检察机关怀疑李敏收受了贿赂,才展开的调查,结果发现李敏与吴晓辉的弟弟确实有无法说清的经济问题。
“杏花岭区检察院就以这个(李敏与吴晓华的经济问题)为由,将李敏抓捕回山西。而他们所依据的,就是最高检曾经签发过的那份管辖吴晓辉案件的函件。”吴晓辉的律师说。
针对这一说法,记者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实,但该院拒绝作出任何答复。最后记者通过特殊渠道从最高检了解到,确实曾经在办理吴晓辉案件时向太原杏花岭区检察院签发过指定管辖的函件。
案件回放
经济纠纷案家属找到记者
湖南商人吴晓辉与山西商人郝某发生土地纠纷,吴晓辉多次因此被抓捕。其弟吴晓华结识央视某法制栏目女记者李敏
女记者赴晋采访检察院
2008年11月,李敏就吴晓辉案件,与北京另外两家媒体记者对杏花岭区检察院进行过采访
检察官赴京抓走女记者
杏花岭区检察院调查出吴晓华曾通过银行给李敏一笔22万元款项,该笔款项被李敏用来购买轿车,法院因此认定李敏收受当事人贿赂。
2008年12月,杏花岭区检察院多名检察官赶到北京,将正在东三环一小区的家中的李敏抓走。 (本文来源:法制晚报作者:王洪禹)
作者:
王洪禹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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