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航模教练私藏8支枪 校方求情获5年缓刑
2009年08月03日 04:29京华时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模队教练李某是“枪支发烧友”,他在其办公室天花板里私藏了8支枪和1000多发子弹。在被“枪友”告发后,警方将其刑事拘留。记者昨天从海淀法院获悉,李某因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30多岁的李某是北航航模队教练。他曾在一家网站上以1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支坏的气步枪,并将其修好。此后,他通过网络认识了台湾一家枪支研制公司的老总,该人托李某帮他研制一种气枪型半自动步枪。李某用一年时间研制成功后,便一直放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此外他还在网上购买了一支西班牙气手枪。在收藏这3把枪的同时,他应“枪友”姜某和一名叫“马麻”的网友之托,保管着另5支枪。

去年7月3日,姜某因非法贩卖枪支被警方刑事拘留。在接受警方调查时他揭发了李某,称自己曾多次去过李某的办公室,亲眼看见他从天花板内拿出枪支。警方根据线索,在李某办公室的天花板内起获了一支西班牙产气手枪、两支带瞄准镜的不同型号步枪、一支带瞄准镜的气步枪、一支有气罐和瞄准镜的“火箭”型步枪、一支有瞄准镜及气罐的半自动步枪,有型号和无型号的步枪各一支,以及子弹1143发。经过鉴定,这些枪支中两支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和两支以高压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具有杀伤力。

去年10月22日,李某被警方刑事拘留。据他交代,被起获的子弹一部分是买枪时卖家送的,一部分是姜某和“马麻”的。而枪支配备的消声器、瞄准支架等辅助装备,是他利用业余时间,用北航大学的机床制作的。

法庭上,李某对检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没有提出异议。他表示,这些枪他既没用过,也没有借给别人,只是自己喜欢枪收藏而已。李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李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只是为了其个人爱好,并非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同时李某认罪态度较好,是初犯。北航也出具了证明,证实李某一贯工作成绩突出,请求法院对其判处缓刑。法院最终采纳了其辩护人的意见,认定李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但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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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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