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约妻子情人到家中将其砍成重伤
2009年07月28日 09:00华龙网-重庆晨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本报讯 (记者 李澜 实习生 谭张娟)妻子有了“第三者”,丈夫夏某非常愤怒,约“第三者”到家来“了结”。结果妻子目睹夏某将“情人”砍成重伤。昨天,夏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九龙坡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今年1月23日晚7点,家住玉清寺的夏某,见妻子何某近段时间对自己相当冷淡。与妻子聊天后,得知有了“第三者”(是妻子的同事)。夏某立即要求妻子将“第三者”陈某的电话告知他。

据受害人陈某说,夏某打电话给他,“你有种过来,我砍死你。”陈某说,自己为表示“不虚他”,立即前往夏家。走到楼门口,夏某双手拿刀,冲上来就要砍,陈某随手捡起一根木棒还击。”陈某说,夏某用菜刀和砖刀将他砍倒在地,随后又对其头部及四肢乱砍。

妻子何某称,她和丈夫关系不好,去年6月与陈某发生婚外情。当晚,陈某找上门来时,见丈夫拿菜刀准备砍人。她很害怕,躲到儿子房间。后来听见陈某在外“求救”,自己看到陈某倒在血泊中,被丈夫乱砍一通。她拿洋铲去拉丈夫,丈夫顺手给她左脸一刀,儿子跑上前来阻止,丈夫才停下来。

通过伤情鉴定,陈某为右耳听力减退,损伤程度为重伤。庭审中,夏某辩称,对方当时手持木棍来打自己,自己是自卫,将陈某砍伤,仅是防卫过当。

九龙坡法院审理后认为,夏某以持刀砍杀的方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

丈夫   陈某   夏某  
  0位网友发表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作者: 李澜   编辑: 李志题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