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采沙公司合作不成反目 一方用鱼雷炸对方船只
2009年07月28日 03:15金羊网-新快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主犯构成故意伤害罪获刑一年半

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通讯员南检宣)为了争采珠江口河道河沙,两采沙公司合作不成反目,经其中一方授权的采沙公司因不满被限制采沙,竟花钱找人用鱼雷炸对方船只。日前,“借刀杀人”的主谋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合作采沙反目

经法院审理查明,数年前,深圳万富通公司和广东宝海公司在广州南沙签订合作经营协议,由深圳万富通投资沙场前期建设,拥有沙场51%股份,而宝海公司则投入83万多元,并代购一艘指挥船和一艘快船,拥有沙场49%股份。

其后,由于采沙“三证”尚未全部办妥,双方暂缓履行合同。而就在这期间,深圳万富通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蔓莉以宝海公司监守自盗、偷采河沙被有关部门查获为由,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宝海公司撤离采沙区。证照办好后,万富通公司又向广州市中院提起民事诉讼,并印发传单称“沙场存在经济纠纷,请大家不要将船开到该沙场”。与此同时,黄蔓莉又租用深圳如意通公司的船只进行采沙。此举遭到宝海公司的强烈反对,其后宝海公司还组织50多名员工到采沙船上阻止采沙。

找人报复炸船

此举惹恼了深圳如意通公司的代表陈某,为了让对方不再来干扰船只采沙,陈某花了6万元,请陈某贵(另案处理)用鱼雷去炸船。陈某贵其后纠集了十多人(均另案处理)实施报复行为。当晚7时,陈某贵带领这10余人分别驾驶九艘快艇,并携带鱼雷、装有汽油的啤酒瓶、水管、木棍、刀等作案工具,搭载多人到珠江口川鼻航道,朝宝海公司的三艘作业船只投扔鱼雷和装有汽油的啤酒瓶,待爆炸后登船,在殴打船上人员后逃离。次日早上7时许,上述同案犯再次来到珠江口川鼻航道,用同样的手法炸船,导致宝海公司两艘船只受损,3名工作人员受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等人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遂判处主使人陈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其余三名同案犯人分别被判缓刑1年零6个月至有期徒刑1年。

陈某   鱼雷   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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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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