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打工者与逃犯同名同姓 被以强奸犯罪拘9天
2009年06月09日 14:10南方日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南方日报6月9日报道 广东湛江吴川籍一15岁打工青年与在逃犯同名同姓,被广州海珠警方以涉嫌强奸罪拘留9天后,于6月5日被无罪释放,海珠区看守所同时出具的释放证明书显示其“没有犯罪事实”。一个是28岁的在逃犯,一个是15岁的打工青年,为什么会出现身份信息资料张冠李戴的情况?事主被无辜拘留,警方又该如何担责?

涉嫌强奸被警方抓走

据媒体报道,林志军去年跟着老乡到广东打工。5月27日他在工地吃午饭时,民治派出所民警过来将他抓走,理由是广州海珠警方上传的网上追逃信息显示林志军是强奸疑犯。当晚,林志军被移交广州海珠警方。6月1日,其父亲林康龙收到一封信,寄信人为海珠公安分局瑞宝街派出所。这份来自海珠区分局的拘留通知书上称:“我局已于2009年5月27日20时将涉嫌强奸罪的林志军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广州市海珠区看守所”。

林康龙对媒体表示,海珠警方肯定是搞错了。去年曾听说吴川老家同村有个叫林志军的28岁小伙子涉嫌强奸逃跑了。林康龙拿到了彼“林志军”的判决书。判决书确证了彼“林志军”犯罪事实。

二代身份证惹的祸?

记者昨日电话联系海珠区瑞宝派出所,但电话辗转之后相关人员却以“必须与海珠区分局联系”为由,拒绝谈论此事。记者随后联系海珠区公安分局,也被告知“暂未找到经办人,未了解到具体情况”。

据悉,今年5月份,湛江吴川有群众发现所持二代居民身份证与网络信息不符,这种“张冠李戴”的现象在吴川振文、黄坡、塘缀、长歧四镇尤为突出。记者注意到,林康龙及儿子林志军户籍所在的吴川市塘缀镇正是该问题反映集中的四镇之一。

有警方人士向记者表示,人口基本信息与犯罪人员信息分属不同的数据库,也可能是登记犯罪人员信息时出现了工作疏漏,误将此“林志军”的信息输成彼“林志军”所致。“不过,即便一开始抓错了人,如果经办部门及民警能及时、仔细进行资料复核,也许还能避免这样的情况”。目前,具体原因仍有待警方作进一步核实通报。

释放证明书是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根据相关规定,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申请,应提供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或公安机关释放证明书等法律文书。有律师表示,海珠区看守所于6月5日出具的释放证明书显示其“没有犯罪事实”,则可证明该公安机关对林的刑事拘留已被确认违法。林可凭释放证明书依法向该公安机关要求赔偿,公安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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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洪奕宜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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