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开车撞死人续:摩托车主死因是颅脑损伤
2009年06月01日 06:56浙江在线 】 【打印已有评论0

浙江在线06月01日讯天台县人大代表张晓军,开车撞死村民余新军一案,当地交警大队日前作了通报。

4月20日上午,天台县新城九龙大道与法华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调查发现,张晓军驾驶的车子与余新军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余新军经抢救无效死亡。

肇事司机张晓军,是天台县十四届人大代表,驾驶的车子使用的是临牌。

事发后,交警调查当事人、相关证人和现场附近的监控录像,证明张晓军驾车是绿灯通行,余新军骑摩托车是红灯通行,碰撞点在十字路口。

交警对两辆车都进行了技术鉴定,结果显示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而尸检结果表明,余新军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严重颅脑损伤及胸部脏器损伤,最终导致死亡。

事故最终处理结果还在协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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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中平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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