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54人因野外违规违法用火被追究刑责
2009年05月29日 15:15新华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新华网沈阳5月29日电(记者冯雷)今年春防期间,辽宁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强化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和相关责任的追究。据辽宁省森林公安局最新的统计,全省目前已查处野外违规违法用火案件4846起,处理违规违法人员4987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54人。

今年3月至5月,辽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查处野外违规违法用火专项整治活动。辽宁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查森林火灾隐患,严控野外火源,严打违法违规用火。省、市、县均组成督查组深入实地督查检查各项措施落实。全省风景旅游区、森林公园、火灾高发区每天都要进行全面检查。重点火险区每天都要派出足够力量巡查巡护,重点时段管护人员和责任人在地边、山边、林边、坟边及入山路口严看死守。这一期间,全省共出动131万多人次,设立临时检查站28929个,省、市两级下达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216份。整治期间,全省各地严格执行责任倒查制度,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因森林防火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隐患不整改、扑救不及时、信息不反馈,造成较大森林火灾发生或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严格追究当地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有关人员责任。截至目前,已经追究县、乡(镇)43名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是近几年来责任追究力度最大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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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冯雷   编辑: 马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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