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看守所死亡 家属被告知抢救电击造成淤青
2009年05月20日 10:39台海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死者家属向看守所提出关于死者死因的质疑

台海网5月20日讯 34岁的邓永洪,因盗窃轿车被捕,在厦门市第二看守所羁押半年。4月25日,邓永洪在监室厕所内小便时突然昏倒,经过17天抢救无效死亡。

邓永洪抢救期间,其家属陆续赶到厦门,他们怀疑邓在看守所里曾被打,同时质疑看守所迟迟不予保外就医,消极救治导致邓永洪死亡。5月15日,死者家属口头向厦门市检察院提出对整个事件进行司法调查。近日,检察院多次催促邓家属前往受理邓永洪死亡调查案,但家属以最初指定的交办检察官出差不见为由,拒绝提交书面申请。

日前,记者对此事展开了深入调查。

昏倒前,未获准保外就医

记者调查发现,邓永洪病亡的时间顺序,其家属和厦门第二看守所的说法基本一致。

2008年10月24日,邓因涉嫌盗窃被厦门警方抓捕收监,此后一直羁押在厦门市第二看守所。

今年4月3日,邓永洪盗车案开庭审理。当时邓的家属看他身体很虚弱,需要两位法警搀扶才能站到被告席上。邓的爱人小江请求法庭让邓保外就医,未获准许。

4月24日,邓案宣判,被判处1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万元。家属说,宣判后邓是由两位法警背着离开法庭的,仍然没有被获准保外就医。

4月25日,看守所发现邓永洪在监室厕所内小便时昏倒,扶其到厦门第三医院救治,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邓的病情严重。

4月29日,看守所向厦门市政法委请求对邓永洪变更强制措施。厦门中院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并于5月5日书面告知邓的家属。

经厦门市第三医院组织本院及中山医院专家会诊,诊断邓永洪患有急性特发性低钾血症、低血糖症、低钠血症;心脏骤停、心肺复苏后缺血缺氧性脑病;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等疾病,随时有生命危险。5月12日,邓永洪在第三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死者曾说被人打过

邓永洪病重期间,其爱人小江、父亲、哥哥等家属,相继从广东东莞及湖南永州赶到厦门。小江说,邓身上有多处外伤,膝盖也肿大,怀疑邓在关押期间遭受殴打。她说,在法庭审理时,邓曾对她说自己被人打过,但并没有说是什么人打他。

5月14日上午,在厦门市公安局监管处,死者家属向第二看守所提出关于死者死因的质疑,小江等家属提出 “人死得不明不白,一定要司法介入”。家属怀疑的焦点有两点:1、死者身上的淤青是怎么来的?2、为什么在出庭受审前后,家人向法庭和看守所多次提出要保外就医没有回应?或者说,为什么要等到人已经快不行了才送医院抢救?

5月15日下午,记者随邓永洪的7名家属,到厦门市第二看守所采访。看守所的于所长等负责人再次安排接待了邓家的质询。

进看守所时,被确诊右肾结石

厦门市第二看守所于所长表示,邓进看守所前,自述患有胆结石。看守所让办案单位集美公安分局带邓到第一医院杏林分院检查,确诊其右肾结石,因不具传染性,根据有关规定收押期间不能予以保外就医。今年3月以来,邓时常称腰痛,第二看守所医务室多次对其进行治疗。期间,邓又自述腰疼,并称怀疑自己有腰椎间盘突出,对此看守所医务室对其进行相应治疗。

“邓永洪住院以后,我们按程序向厦门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和厦门市中院刑二庭报告以及向市公安局督察处、监管处,如实汇报了邓永洪的情况。”于所长表示,市局领导知道这件事后,要求全力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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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房舒 王应武 沈威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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