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凶手杀人后由一人顶罪 死者家属上访百次
2009年04月24日 06:22检察日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重重疑点让人心惊

2005年11月25日,王光春、黄桂芳夫妇到江阳区检察院上访半年多后,有关部门召集了相关七部门召开“七方会议”。会议决定,由江阳区检察院检察长肖桂林向上访者王、黄作出明确的答复,使之尽快息诉。

可是,当王光春、黄桂芳一次次来到肖桂林办公室,拿出写着“要伸冤找青天”的白布和控诉信及贴在白布上的死者照片,悲悲切切哭诉着冤情时,肖桂林感到,案子很多地方太蹊跷了,坊间早已议论纷纷!以“铁案”为由将他们拒之门外有负公正和民心。肖桂林向上级院提出,当务之急应由市、区两级检察院成立复查小组,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复查。

2006年3月,复查领导小组成立:泸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姚蜀明任组长,负责督办;肖桂林任副组长,负责主持全面工作;泸州市检察院侦监处处长任芳任副组长,区院副检察长杜明负责业务指导;区院廖勇波、李林负责引导公安调查取证。

肖桂林一次次翻阅控告材料,发现案件疑点重重。其中对杨茂不予起诉就是疑点之一。最初泸州市检察院对杨茂不予起诉的理由是:杨茂在事前与徐怀平无共谋,行为时未发现徐怀平持刀杀人的行为,用铁勺打击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也不足以造成或加速被害人死亡,认定杨茂为徐怀平故意杀人罪共犯缺乏事实依据。但死者父母在上百次的上访及控告信里,均提到了当时杀戮的一幕———当王进乞求徐怀平、潘廷岗不要再杀时,他已经摇摇晃晃站不稳了,杨茂从米线摊抓住一把铁勺猛击王进的头部,铁勺柄打击变弯,验尸时王进的头都被打得凹陷了……

这一事实,有现场目睹者可以作证,且杨茂在归案后也供认不讳。如果死者父母说的属实,那么可能由于作案团伙统一了口径,误导了司法机关的正确判断。

而且,死者父母反复提出:2003年3月20日作出的不予起诉决定书中称,被告人如果不服,可在收到此件后七日内向省检察院申诉,可为什么直到当年6月25日即95天后受害方才收到?

此外,伤情鉴定也是一个问题。法医对杨茂击打王进的伤情鉴定结论为“轻微伤”,对死者危害不大。这一结论,也为检察机关对“杨茂不予起诉”作出了错误导向,致使杨茂逍遥法外数年。“铁勺都打变形了,颅脑都打凹下去了,杨茂和我儿子的死怎么没有关系?”黄桂芳泪光闪闪。王、黄在控告中还一次次提出,验尸报告为什么一直不给我们?

肖桂林从控诉材料中梳理出来的一个个疑问,震撼着复查组检察官的心。

检察官在茶馆暗访

2006年底,调任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的吕杰了解此案情况后,说:“他们为儿子吃了那么多苦,百折不回。我们一定要排除阻力,全力以赴,让两位老人安心!”

王、黄的举报信反复提到泸州市两个与施害人有关系的国家干部涉嫌组织歹徒赶往现场伤人,是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为了弄清真相,检察官们与公安干警一道,多次进行暗访。

他们不露声色地在案发地点附近的茶馆旁敲侧击引出话题。群众一桩桩议论传入耳内———

“哼,人家能耐大得很,自己亲戚被打了,不到半小时,就召来了这么多人,一般的人敢动刀子吗?”

“王娃儿死得惨啊,被一群人打杀,最后只有一人判死缓,其他的人还没得事,要不是他们有钱有势打通关系,有这么简单!”……

一句句鸣不平的话语如针一般刺痛了检察官和公安干警的心。一位当初的“签字人”惊讶地说:“几年来,没有人来了解过情况,你们是什么人?”“我们是想听真话的人!希望你讲实话!”肖桂林如是说。

一些目睹现场的人有些顾虑。他们说,2002年9月案发之后,曾经有人到现场威胁证人“不要管闲事!”一位刘姓目击证人说,当初他按了手印的真实证言,后来却消失了。后来,专案组再一次找到刘某,希望他重新提供书面证据,可刘推脱了。原来,刘某此前遭到了威胁警告。

专案组干警隐约看到,一桩原本并不复杂的案件,在复杂的关系网中变得扑朔迷离,不过,此案的真实面目也逐渐显露出来了。2008年,泸州市中级法院重新审理此案,今年1月21日,法院作出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潘廷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徐怀平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八年;以寻衅滋事罪、包庇罪分别判处沈磊、田春、杨茂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雷鸣和郑登军因犯包庇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1万元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至此,当初杀害王进的五个凶手,事隔七年后,全部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在王光春、黄桂芳夫妇看来,没有这份判决,儿子一定死不瞑目。

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24日,泸州市检察院以法院量刑畸轻为由提起抗诉,目前四川省高级法院正在重新审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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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缪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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