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称拍艳照是供自己观赏 拒谈相中女星(图)
2009年02月24日 10:59中国新闻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轰动一时的香港“艳照门”男主角陈冠希23日首次在温哥华出庭作证,接受来自香港裁判官的调查取证。图为陈冠希抵达位于温哥华市中心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级法院。 中新社发 吕振亚 摄

中新网2月24日电 综合香港媒体报道,涉及去年艺人淫亵照片在网上流传案件的其中一名关键人物陈冠希,在加拿大温哥华卑斯省最高法院越洋作供。他三次强调拍摄这些照片,是供自己和照片中的人观赏,并形容照片被公开是不幸事件。

当地时间23日上午10时,陈冠希在保安的护送下准时抵达位于温哥华市中心卑斯省高级法院,遭到早早守候在法院门口大批记者的围堵。陈冠希表情严肃,一言不发,径直冲进法院大堂。10时20分,法庭正式开庭,陈冠希在庭上宣誓后开始接受询问。

法庭调查以英语进行,专程从香港前来取证的检控官作简短发言后便直接进入主题,并出示了陈冠希的手提电脑和300多幅照片等本案关键证物。陈冠希对检控官提出的问题一一作答,表示计算机只是供个人使用,平时自己也非常注意隐私,从未将照片给第三者看过。

陈冠希在庭上表示,不会回答任何有关相中女性的问题。他在庭上说,知道照片在互联网上流传,令他感到极为震惊,他强调,自己是一个注重隐私的人,他从来没想过会让任何人看这些照片。他又承认,那些照片是他拍的。他又向法官说,他不会回答任何与相中女性有关的问题,以保护她们,陈冠希说,“她们已受够了”。

陈冠希说,他曾经在2006年的夏天,将计算机拿去维修,而他本身一直以为,有关的照片已经删除了。他又说,去年搬屋时也曾有一部手提电脑不知所踪,但他没有将密码向任何人透露。

据悉,这是陈冠希自去年1月轰动一时的艺人淫亵照片事发后首次出庭作证。目前本案被告已在香港遭控三项不诚实取用计算器罪,但陈冠希以人身安全理由不愿返回香港,要求在温哥华作供。

加拿大联邦司法部向媒体表示,陈冠希这次出庭是公开取证,加方只是协助港方在温市取证。另据此间媒体报道,本次法庭取证可能要花时3至5日,费用由香港方面承担。除检控官外,香港还派出法官到庭,调查取证将按香港法庭审讯程序进行,届时案中证物将以书面形式处理。

另外,这宗案件的被告24岁的计算机技术员史可隽,他现正保释候审,案件定于4月6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正式审理,预计审10日。由于辩方申请传召涉案的女艺人以证人身份作供,裁判官下月9日先听取辩方陈辞,再决定是否传召证人。

涉嫌是照片发布源头的史可隽,被控三项不诚实取用计算机罪,早前全部否认控罪。据报,陈冠希是在搬屋期间,把存有艺人淫亵照片的手提电脑拿去维修时,怀疑被人盗取这些照片。

早前报道:

陈冠希:盼受害女艺人站起来 暂不考虑复出问题

陈冠希作证:女星有自拍艳照,刻光盘送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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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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