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奸杀初三女生抛尸15公里外 被判死刑
2008年12月25日 06:59海峡都市报 】 【打印

“林某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着漳州市中级法院法官宣判,曾引起广泛关注的平和南胜中学原历史老师林某伟奸杀学生一案(详见本报3月27日A1版报道),有了一审结果。

林某伟原本就职于平和县南胜中学,是16岁的邻家女孩小燕(化名)的历史老师,两家住处相距仅10米。随着小燕逐渐长大,林某伟对她产生了非分之想,并谋划如何得手。

法院判决书显示,林某伟曾向警方交代,2007年9月开始,他便想伺机将小燕约到家里,再提出性要求,但又怕被小燕父亲发现。当年国庆节前10天左右,林某伟提前购买了手机卡,并从同事手中借来手机,准备约见小燕。此外,林某伟还计划先将小燕诱骗到家中,先“软”后“硬”,并将家中的石臼、石槌放在餐厅菜橱顶备用。

到了国庆节假期第一天,林某伟趁小燕父母外出务工,用事先准备好的手机拨打小燕家电话,将她诱骗到家中。在林家餐厅,林某伟拿出20000元现金让小燕帮数钱,目的是让她知道有钱,增加引诱的分量。但是小燕不为所动,并对他的侵犯进行反抗。见此,林某伟用石槌打昏小燕,实施奸淫。怕事情败露,林某伟又用石槌将小燕砸死,并抛到15公里外的五寨乡候门村荒野。之后,他又假装好心,多次到小燕家探望,并帮忙张贴寻人启事。

今年3月9日,小燕的尸骨被开荒的村民发现,林某伟成为了嫌疑对象,被平和警方抓获。

老师   奸杀   林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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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清竹 杨洛琪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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