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发帖实名举报村官被判侵犯名誉权(图)
2008年10月21日 13:29重庆晚报 】 【打印

这就是惹事的网帖(部分)

网上出现举报村官的实名举报帖,两审法院判决认定一对农民夫妻是发帖人,判他们侵犯了村官名誉权,赔偿6000元精神损失费。昨天,这对夫妇大呼冤枉:“我们根本不懂电脑,更不会上网发帖。我们一定要申诉到底”。

这起官司的导火索是一个网帖:《检举严重腐败的村官,为什么历经数月没有效果》。发帖人的署名是骆君秀。

璧山县七塘镇三步梯村2组有个村民叫骆君秀,其夫胡克成是个屠夫。该村主任程汝炎遂将胡克成夫妇起诉到璧山县法院。

程汝炎诉称,胡克成弟弟竞选村主任失败,胡、骆二人便产生报复念头。此前,县纪检部门就对他进行了调查,结论是除村务每季未公开而在年终才公开外,其余均不属实。程汝炎觉得自己的名誉、形象及精神都受到了极大损害,起诉要求恢复名誉,并索赔1万元精神损失费,还要在该镇各村社公开张贴道歉信,在网上发表道歉信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昨天,胡克成夫妇称,他们是地道的农民,根本不会用电脑,更不会上网。对于网上发的举报帖,他们称至今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认为是其他人用他们的名字发帖。

一审法院判决胡克成、骆君秀侵犯名誉权成立,赔偿6000元精神损失费,并在该村公告栏和中新网、华龙网上登载公告消除影响。胡克成上诉,市一中院于上周五维持原判。

骆君秀昨天表示,她和丈夫还要申诉,哪怕打官司打到最高人民法院。(记者 罗彬)

村官   发帖人   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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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彬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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