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绑架同事索160万元 曾绑架厂长获百万元
2008年07月08日 05:18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 】 【打印

二十冶某厂副总会计师高某在沙河市二十冶被人绑架,绑匪索要160万元赎金。接到报案仅3个多小时,6月26日16时许,沙河公安干警在二十冶生活区将两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擒获,成功解救人质。在随后的侦查工作中,民警又成功破获发生在2006年3月22日的另一起索得赎金100万元的绑架人质案。至此,一起“内部人”两年前绑架厂长、两年后绑架同事的案件尘埃落定。昨日上午,邢台警方公布了发生在沙河二十冶生活区的绑架案。

■案发:绑匪索要160万元赎金

6月26日13时15分,沙河市公安局接到二十冶某厂厂长从天津打来的电话,称该厂副总会计师高某在沙河市二十冶被人绑架,绑匪索要160万元赎金。厂财务部已将160万元赎金准备到位。

接报后,沙河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迅速召集市区刑警中队全体民警待命,并积极与该厂财务部有关人员接触,了解受害人情况及相关案情。经过分析,确认此案是一起典型绑架案。

■侦破:33小时后救出人质

办案民警经过认真摸排和利用多种技术手段,锁定受害人高某身处二十冶生活区10栋某房间内。16时30分许,经过周密部署,公安民警一脚把该房间屋门踹开,绑匪还没回过神来,民警们已冲进屋内,牢牢把犯罪嫌疑人按在地上。惊恐未定的受害人高某刚被松绑就抱住办案民警号啕大哭。至此,受害人高某在被绑33个小时后,平安获救。

根据两名犯罪嫌疑人费某和李某的供述,利用手机遥控指挥这起绑架案的厂内工人丁某和王某相继落网。当晚,从保定赶到邢台市来配合绑架行动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在邢台市长途汽车站附近一网吧内落网。

至此,“6·25”绑架人质案成功告破,5名犯罪嫌疑人对合谋绑架高某索要赎金160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还原:刚出家门便遇绑架

据交代,6月25日7时30分左右,受害人高某像往常一样出门上班,刚走出自己居住地,从三楼下到二楼拐弯处时,突然被两名手持匕首的陌生男子劫持。受害人当即从随身携带的包内取出6000余元现金给了劫匪,哀求放过自己,遭到劫匪的拒绝。

两名劫匪把受害人劫持到了三楼,逼迫她打开自己的屋门,并用黑色松紧带蒙住其眼睛,用毛巾堵住其嘴巴,用跳绳捆绑其双臂及腿脚。一直到晚上23时多,两名绑匪轮番看守人质,并多次通过手机与外面的同伙联络,后又找来一辆三马“摩的”乘着夜色将人质转移到一出租屋内。到26日7时40分,受害人高某在绑匪的再三逼迫下,用自己的手机给该厂财务部李部长打电话,要求李部长为其准备160万元赎金。

■深入:两年前绑架案如出一辙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民警联想起2006年3月22日,同样也是发生在该厂索要100万元绑架厂长的案件,其作案手段一模一样。民警们分析,犯罪嫌疑人丁某涉案的可能性最大。民警通过做思想工作,丁某交代了伙同宗某、聂某于2006年3月22日绑架该厂厂长,索得赎金100万元后3人分赃的犯罪事实。

根据丁某交代,6月27日6时30分,犯罪嫌疑人聂某在矿建南生活区自家门外被蹲守的民警擒获。27日10时08分,犯罪嫌疑人宗某在武安市郭二庄煤矿落网。

■反思:制度缺位令人反思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民警了解到,该厂财务部李部长此前已擅自按照受害人要求,从银行取出了160万元现金,存放在自己家中。26日上午,李部长面对擅自取出的160万元现金,想到它即将落入绑匪手中,感到自己负担不起这个责任,才不得已把情况向在天津出差的厂长反映。13时10分,身在天津的厂长报警,此时距受害人第一次向外界宣称自己被绑架已过去了5个多小时。

“6·25”绑架人质案从接到报警到人质安全获救,不到4个小时,而且涉案人员悉数落网,“应该说本案破得干净、利落、漂亮。但是,我们仍然应该透过这起本不应该再发生的绑架案,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认真反思。”昨日上午,邢台警方向记者进行了分析。

针对此案,首先是内部单位保卫制度不落实,形同虚设。二十冶某厂厂长2006年3月22日绑架案发生后,没有及时报案,使犯罪分子得逞。事后报案错过了公安机关侦查破案的最佳时机,致使犯罪分子长期逍遥法外。尝到了甜头,有了想头的犯罪分子,最终胆大包天再次瞄准该厂,上演了今年的“6·25”绑架案,赎金也加码到160万元。

其次,内部单位管理混乱,教育不力,用人失察。厂内出了内奸,排查不出,发现不了,为日后埋下了隐患。

三是财务制度不健全,现金支出缺乏有效监管。2006年3月22日的绑架案发生后,绑匪轻松地拿到了100万元巨款。这次绑架案发生后又仅凭财务部部长一人就能轻易从银行提出160万元巨款,如果不是他们尚存的一点警觉起了作用,向警方报了案,这160万元现金可能就落到了歹徒手中,后果不堪设想。(本文来源: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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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会武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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