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六年前强奸九岁女儿 承认强奸及非礼罪
2008年06月27日 12:07人民网 】 【打印

人民网6月27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一名无业汉于六年多前趁当时九岁多的女儿在家看电视时,突然露出狼相强奸女儿,并威胁她不要呼救或告之母亲,否则会打死她。及后五年间,禽兽不如的父亲又两度非礼亲女。事主哑忍多年,去年底终于忍受不住,写信予学校社工揭发事件,社工告之事主母亲并报警求助。

涉案无业汉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认三项强奸及非礼罪,法官决定先审阅被告的心理报告及女事主的心理创伤评估报告,并把案件押后至下月十七日判刑。

满头白发的五十八岁被告,承认三项强奸及非礼罪,但否认另一项强奸罪,经控方同意下法官把该项强奸罪于法庭存档。据控方昨读出的被告背景显示,被告案发时与妻子、两名儿子及女儿(即事主)同住于沙田一单位。被告过往有两项刑事纪录,其中一项为于去年因与长子打架被判自签守行为。控方称被告过往曾任职司机及点心师傅等,但自二○○二年起一直失业至今。

据控方案情透露,二○○一年冬天某日的学校假期,当时只有九岁的事主与被告在家,事主在客厅看电视,被告非礼并强奸事主。

二○○二年九月至十一月间,十岁的事主放学回家,家中只有被告与事主两人。被告趁事主做功课时非礼事主,事主及后亦没有把事件告之母亲。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编辑: 汪敏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凤凰图片08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