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卢荻 通讯员卢芳萍)亲情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感情,但一些人却因金钱或者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让亲情支离破碎,甚至引发人间悲剧。6月17日,记者从南宁市人民检察院采访到了两起“亲情杀人案”,希望通过这两个案子警醒世人,让此类悲剧不再重演。
案例一:
逆子刀弑母亲
杨永权,上林人,现年27岁,平时好吃懒做,脾气粗暴,嗜酒如命,经常向父母要买酒钱。若要不到钱或者被父母指责,他就动手殴打父母。父母为他伤透了心,怀疑儿子精神上有问题。
2006年,杨父曾带杨永权去柳州龙泉精神病医院检查,但经医生诊断,确认他儿子没有精神病,并说只要控制喝酒,多沟通,他儿子的脾气就会改过来。但自此之后,杨永权还是旧习不改。
2007年8月24日下午4时许,杨永权在家喝了许多烈酒后,出门看到母亲巫某带着姐姐的小孩回家,便借着酒劲问母亲要钱买酒。遭到母亲拒绝后,杨永权便拿出菜刀追砍母亲。后巫某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天下午6时,公安机关将杨永权抓获。
今年6月12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永权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例二:
小叔砸死二嫂
江某是宾阳县人,1972年出生。按理说,小叔和大嫂应该可以好好相处,但江某和二嫂却因矛盾闹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
2003年10月23日9时许,江某在自家门前因让路问题而与二嫂曾某发生争吵。江某用一块石头猛砸曾某后脑,曾某倒地后,江某继续用另一块石头砸曾某头部,后逃离现场。曾某被送往医院抢救,后回家治疗,于2004年2月19日死亡。经法医鉴定,曾某系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致伤而死亡。
2007年9月5日,江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07年12月29日,一审法院以江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半。江某不服,提出上诉。
今年6月上旬,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江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好好珍惜亲情
检察官指出,这两个案子均是不顾亲情、杀死家人的案件。其实案情并不复杂,只是有时候加入了太多的人为因素,比如金钱,比如利益,更或者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让亲情蒙落灰尘。我们应该反思道德、扪心自问,更应该警醒,好好地珍惜这份亲情。
作者:
卢荻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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