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新娘有乙肝 天津新郎闹离婚索还彩礼
2008年06月19日 16:43北方网 】 【打印

得知新婚妻子有乙肝,新郎要彩礼闹离婚,由于新娘也同意离婚,日前一审法院支持了新郎的诉讼请求。

张强和王敏在2006年经人介绍建立了恋爱关系。去年11月份,两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事后,张强得知王敏患有乙型肝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敏离婚,并索要5万元彩礼。

在审理期间,王敏虽然同意离婚,但她认为乙肝并不属于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张强有歧视的因素,所以要求他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

日前,东丽法院审理后认为,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当事人请求返还彩礼的,应当予以支持。王敏要求赔偿5万元精神损失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所以,一审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王敏返还张强5万元彩礼。(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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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汪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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