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黑老大”杨树宽被判无期 曾开装甲车巡逻
资料图片:2007年6月19日,杨树宽案发后,其名下的高级汽车被警方暂扣在一个停车场。图据新京报
唐山市郊唐丰养护中心院内,据称属于杨树宽的一辆国产“新星”装甲车被警方暂放在这里。袁烽 摄
杨树宽案庭审现场 资料图
今天(28日),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北省唐山华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同诈骗、该公司董事长杨树宽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并公开宣判。被告单位河北省唐山华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处罚金3000万元,被告人杨树宽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4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河北省唐山华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该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杨树宽在2005年至2006年间,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合同骗得河北众力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资金6130.7833万元。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查明,以杨树宽为首,以范建奎、陈卫国、朱国新、吕刚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依靠其较强的经济实力,在唐山市古冶区一带多次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买卖枪支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当地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其中,被告人杨树宽非法买卖枪支两支和无击发能力枪支1支,非法持有枪支28支和无击发能力枪支3支及军用弹药80发、非军用弹药255发;聚众斗殴1起;寻衅滋事两起。(曹天健 《人民法院报》记者丁力辛)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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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力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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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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