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黑老大雄霸多年 老百姓提其名字小孩不敢哭
2008年04月25日 08:49重庆时报 】 【打印

法院审判犯罪团伙 检察院 图

“不要哭了,再哭王兴平来了哟!”在巫山县,哪家小孩啼哭,父母只要这样一吓唬,小孩就会停止哭泣。当地群众可能不知道县领导的名字,但王兴平几乎家喻户晓。昨日,检察院披露了“黑老大”王兴平的“江湖人生”。

强行收取“发车费”

1995年,巫山县百货公司下岗职工王兴平来到珠海,开始了他的“江湖”生活。王兴平纠集了一帮劳释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控制了珠海开往巫山的长途客车,强行收取“发车费”。1998年,王兴平认识了在珠海开火锅店的刘某,强行入股10万元,并约定对方每月付给他3万元,年终再一次性支付18万元。1月后,王索要50万,让刘某不得不放弃餐馆。

2002年,王兴平回到巫山,一批狐朋狗友又聚集到他身边,王兴平坐上团伙“老大”的交椅。在巫山,他与团伙成员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插手建筑工程,垄断水上货运,强行收取煤矿、超市、工程老板保护费等等,聚敛了不少不义之财。

平时管吃管住给零花钱

很快,王兴平在巫山组成了20余人的黑社会团伙。据检察院披露,王兴平的犯罪团伙实施梯级管理,他的弟弟王辉是二层人物,直接对他负责。

凡事王兴平不亲自出面,只躲在幕后指挥策划。王兴平制定了不少规矩,不准手下人员吸毒,他认为吸毒的人喜欢到处乱说,容易泄密;平时管吃管住,给零用钱花;如果成员因犯罪被关押,将得到现金资助。

乘奔驰 保镖不离左右

没有正当收入的王兴平,在巫山就靠非法洗钱,在重庆、巫山置有房产,并购买了一辆奔驰车,每天四五个保镖不离左右。“踏进江湖容易,退出江湖难;要出来混江湖,就要雄起。”这是王兴平经常训斥手下的一句话。

据群众介绍,巫山县的老百姓都常拿王兴平来吓唬孩子。“一提王兴平,小孩不敢哭”。王兴平作为巫山的“黑老大”,其名气比县里所有“长”还响亮。

庭审3天

“黑老大”判死刑

2007年6月以来,巫山县公安局接到多起持刀伤害案的报警。6月19日凌晨,警方再次接到群众电话报案称:一伙身着迷彩服的蒙面人,手持砍刀把正在某网吧上网的青年郭立朝砍成重伤。通过侦查,警方发现歹徒均系王兴平的黑社会团伙成员。

10月21日,王兴平被捕,其他成员也相继被捕。今年1月24日,王兴平及其团伙成员20人被押上了审判台。因该案案情复杂,庭审时间长达3天。

4月10日,法院对这个“涉黑团伙”作出了一审宣判:王兴平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十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其他19名团伙成员被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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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勇刚   编辑: 李志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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