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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原公安副厅长为情妇向黑老大索财80万
2007年01月12日 11:52投票数: 顶一下  【

11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抚州熊新兴黑社会案尘埃落定。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熊新兴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江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许晓刚沦为保护伞,曾为了两女子向熊新兴索要80万,关键时刻为其通风报信。

主犯熊新兴 首席记者曹诚平/摄

审理经过

江西高院驳回熊新兴上诉

罪犯熊新兴,男,39岁,江西省抚州市人,汉族,小学文化,原抚州联达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曾先后担任抚州市临川区两届政协委员。

2006年5月6日,江西省公安厅向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熊新兴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九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月16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于9月26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保险诈骗罪、行贿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虚假出资罪、包庇罪、赌博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熊新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对同案李华、董啸林、张文锋等1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20年至2年不等。

一审宣判后,熊新兴、董啸林、张文峰等11人不服该判决,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江西高院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熊新兴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第(三)条的规定,核准判处罪犯熊新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恶行累累

为铲除异己指使手下杀人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1996年以来,罪犯熊新兴先后成立了江西省抚州联达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江西联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博福建设有限公司,同案犯熊建祥、花其辉、唐天安、董啸林、张新军等人分别在公司担任法人代表、总经理或办公室主任、出纳等重要职务,以合法公司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的组织活动。熊新兴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以暴力、威胁手段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恶行累累。

1998年5月,因在抚州市振兴城市信用社原副主任罗斌处贷款不成,熊新兴及张文军在赣东宾馆碰到罗斌,张文军便对罗斌进行殴打;为了铲除异己,1999年熊新兴指使董啸林伤害致死陈小荣,并花费10余万元资助董啸林藏匿;1998年2月,李华、罗海洋等人为争强斗狠,将廖建阳杀死;1998年9月张文锋团伙将周敏、王赣明杀成重伤;2002年5月张文锋无端殴打杨斌、刘小虎,致使杨斌被迫离开抚州;熊新兴犯罪组织还多次以殴打、拘禁等暴力手段向多人逼要赌债。

殴打执行公务的民警

1995年12月,张文锋持枪威胁执行公务的原临川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中队长石建国;1997年9月,熊建祥殴打执行公务的抚州市公安局嵩湖派出所民警张咏。

威逼、殴打拆迁户

为向政界渗透,熊新兴还取得抚州市临川区政协一届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和二届政协经济界委员的头衔。2002年以来,抚州市民多次向各级部门举报熊新兴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事实,江西省“打黑除恶专项领导小组”就群众举报的问题要求抚州市公安机关查处,但由于“保护伞”暗中保护,调查都不了了之。

2004年初,博福公司在赣东大道北延伸段的开发项目中,熊新兴指使团伙成员采取上门威逼、殴打等手段强行拆毁多户群众房屋,致使被强行拆迁户多次到抚州市委、市政府集体上访。此外,公安机关还在被藏匿的联达公司账册中搜出猎枪子弹200发、手枪子弹16发。刘婷、王厚勤、首席记者曹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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