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萍:我从没说过立法封杀山寨[图]
2009年03月06日 15:27南方日报 】 【打印已有评论0

各路记者“围追堵截”倪萍。本报特派记者梁宇摄

本报讯(特派记者/郑照魁陈枫)今年全国政协会议上,倪萍抛出了关于“山寨”的一个提案,经过各路媒体转载以及她在会议上作出的部分解释之后,引起网民们激烈反应,认为倪萍“立法封杀山寨产品”毫无逻辑,讽刺她“不差钱”,是“山寨大姐”。昨日,本报记者邮件专访了倪萍委员,让她在一个不受打扰的环境下对自己的想法进行了澄清。

记者:为什么会想到这个提案?您觉得山寨文化在当前各种文化现象中处于一个什么位置?

倪萍:由于山寨现象原来只是从山寨产品开始,后来慢慢从经济领域蔓延到文化领域。山寨现象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是不应被提倡,如果蔓延开来,就会丧失民族文化的原创力,大家都乐于模仿和抄袭,就会深深地伤害中国民族文化的原创力。我作为一名文艺界的委员,我觉得自己有义务提出提案,请求政府出台相应的措施来保护民族文化原创力。

记者:您提到山寨文化其实某种程度上支持了盗版文化,有什么让你特别深刻的案例?

倪萍:我印象中起点中文网曾经有过一本小说叫《星辰变》,很受欢迎,后来就有人写了《星辰变后传》,结果内容几乎完全模仿原创,这种所谓的山寨版其实就是一种盗版行为。

记者:您觉得您的提案被媒体曝光之后,哪一点是最被曲解和断章取义了的?

倪萍:立法封杀,我的提案中全篇从未提及过“立法封杀”,大家可以找到原稿来看。这完全是有些媒体误造出来的,我想要表达的意思是建议立法扶植原创。比如在国家文化类的奖项中多增加原创奖,使获奖者在物质与精神方面得到双重鼓励。

记者:网络是山寨文化的主要源头,您的观点也受到网民的很大反对,有网友讽刺您“不差钱”,还有人建议封您为“山寨大姐”,您怎么看待网络的各种评论?

倪萍:这些都是很正常的。本来网络就是每个人都有话语权的地方,是一个大家可以自由公开地表达个人意愿的地方。从最初的报道对提案的曲解,然后引发网络出现的这种情况是非常正常的。从积极的角度来看,其实这些争论可以引起大家对这种现象更深层次的思考。但是我希望大家能够理解提案所界定的山寨文化的定义,不要产生曲解。

记者:这个提案是否得到了同行的支持?朋友们对您的提案怎么看?

倪萍:很多同行表示支持,大家都觉得挺好的,也和很多朋友聊过。其实提案的初衷是写给文化人的一封倡议书,希望文化界的同行们首先自律,不要做“山寨产品”,不要克隆别人成功的栏目,不要剽窃别人优秀的作品。文化人先自律起来,多搞原创作品,多提供给老百姓原创的精神食粮。目前的这些争论源于误解,并不是我要表达的意思,没有必要多作回应。其实仔细看,很多反对意见也和我要表达的意思是一致的。

记者:您的提案提出后,包括巩汉林委员也提到了“文化包容”,您觉得“文化包容”和反对山寨冲突吗?

倪萍:一点都不冲突。提案反对的是盗版、剽窃、侵权的违法行为,不要打着山寨的旗号做违法的事。

记者:有些人认为您的观点过时,您怎么看待这个评价,怎么看待您的价值观和激进的网络价值观之间的代沟?

倪萍:只要生活在这个时代中就不会存在过时。我的价值观是通过父母的教育和自己的成长经历造就出来的,而网络的价值观是非常多元的,我的价值观和网络的价值观肯定会有异同,但并不存在过时的问题。从我的提案引起这么激烈的争论就可以看出,我关心的其实也是很多网友关心的,这说明我的观点并没有过时。

记者:网民的议论会影响您以后敢说真话的个性和性格吗?

倪萍:绝对不会影响。敢讲敢言是我的性格,不会变,但我也要提醒自己注意表达的方式,避免再出现这种情况。

倪萍   从没   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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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照魁陈枫   编辑: 王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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