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讨抚养费不成 将去世父亲埋屋内[组图]
2009年02月24日 08:10湖南在线 】 【打印已有评论0

李满修死亡后被儿子埋在自家堂屋中央,几个生前好友在他的“坟”上清理杂物。

李向辉老人

李满修与曾付贵女士的结婚证明

生父刚过世,63岁的儿子上门追讨生父50多年前欠下的抚养费……

近日,涟源市渡头塘乡新坪村正山组发生了一起离奇事件,该村双目失明的村民李向辉因追讨抚养费不成,将刚过世不久的生父李满修老人葬在了死者的堂屋中央。当地村干部、派出所、乡政府干部多次劝说仍无效。

生前:57年前的孽债

1952年4月4日,33岁的李满修与刘初英离婚,此前李满修与刘初英夫妻俩育有一个女儿、两个儿子。

离婚后,涟源市法院判决离婚协议书第四条注明;李满修每年给双目失明的儿子李向辉12个工(当时农村是记工分)的钱作为抚养费。李满修同意每年支助刘初英12个工,三姐弟仍由刘初英抚养。

1952年12月6日,李满修与曾付贵女士喜结连理。新婚后,李满修与曾付贵始终未能生育儿女,于是,李满修分别于1982年、1990年向刘初英要其中一个儿子跟着自己,后经法院判决同意,但李满修每年须给另一个儿子李向辉支付500元抚养费。后因李满修与刘初英之间有分歧而中止。1992年,李满修继续向法庭上诉,经协调,李满修还向李向辉支付了2200元,但最终愿望落空。

李向辉:必须支付2500元才能安葬

2009年1月29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九),90岁高龄的李满修过世,但遗体一直停在家里。李满修的遗孀曾付贵看着丈夫的灵柩被埋在自己堂屋中央,却一筹莫展。

李向辉之所以采取这一令人不可思议的行动,原因却是要向过世的父亲讨回所欠的每年12个工钱的抚养费。

“从1952年到现在,我父亲所欠的抚养费已经算不清楚,他或者他的遗孀必须支付我5000元的抚养费才能安葬。”李向辉告诉记者。

得知李向辉的荒唐之举后,当地乡政府、派出所、村干部多次进行劝说,但均无效。

2月22日下午,经过多次协商,李向辉终于松口,同意由曾付贵代支付2500元的抚养费择日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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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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