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通报十大典型涉黑案件[图]
2009年09月15日 13:52河北青年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廊坊市苏月军案件

以苏月军为首的团伙,通过暴力和威胁手段,在廊坊霸州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买强卖,非法控制了霸州至天津的长途客运市场、部分小区的搬运市场,同时强行解决民间纠纷,称霸一方。

2007年10月,警方抓获苏月军及其骨干成员38人,一举破获自2004年以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32起。

2008年11月18日,该案由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苏月军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唐山市李成凯案件

自2006年以来,以李成凯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致2人重伤、7人轻伤、9人轻微伤和重大财产损失。

目前此案件已起诉至法院。

邯郸市李发林案件

以李发林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先后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等多人,通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承揽工程等手段聚敛财产,并置备枪支等作案工具。

2008年5月28日,李发林等人被一审判决,但他们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此案。

此案现已审理终结,李发林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犯敲诈勒索罪、犯非法持有枪支罪、犯故意伤害罪、犯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张家口李建军案件

2001年以来,以李建军、李建强两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团伙逐渐形成,后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寻衅滋事罪、犯故意伤害罪、犯敲诈勒索罪、犯串通投标罪、犯强迫交易罪、犯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张家口李永林案件

1998年以来,李永林先后开办、经营多家公司、企业,并以此为依托,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怀来县为主要活动范围,进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非法拘禁、妨害公务、强迫交易、偷税、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该案已被移送到检察机关。

唐山市杨树宽案件

2005年,以杨树宽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形成。该组织在唐山市古冶区一带多次进行聚众斗殴、非法买卖枪支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违法活动。

2008年,河北省高院对杨树宽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进行二审宣判,杨树宽被判处无期徒刑。

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对杨树宽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承德市段彦利案件

段彦利自1996年起,开始纠结他人在滦平县境内进行敲诈、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承德市中院于2007年1月10日对段彦利等人做出一审判决,段彦利被认定犯有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十项罪名,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一审判决后,段彦利等人向河北省高院提出上诉。

唐山市刘大卫案件

刘大卫自2006年开始参与网络赌博,并采取与赌场合股及挣取佣金的形式获利,曾先后制造27件犯罪案例。

目前,该案已移送至检察机关。■文/本报记者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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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云   编辑: 王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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