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轻骑集团原董事长张家岭被判无期[组图]
被告人张家岭
舜网讯2月11日上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轻骑集团原总裁张家岭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家岭犯信用证诈骗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同案犯也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昨日,备受关注的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家岭案在市中院继续开庭审理。由于一被告人身体突发不适,开庭时间由9:00推迟到了9:40,头发花白、神情疲惫的张家岭在两名法警搀扶下走上济南中院的被告人席。
法官在法庭调查及辩论之后宣判,张家岭犯信用证诈骗罪,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偷税罪并罚,一审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205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位济南企业界曾经的风云人物自此陨落。
信用证诈骗罪
骗开信用证294笔 涉案高达40亿元
1995年5月至1999年6月期间,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先后在济南、青岛、上海等12家银行骗开信用证294笔,开证金额折合人民币40亿余元,给银行造成损失折合人民币7.9亿余元。案发后,该集团归还华夏银行1.8亿余元。张家岭参与全部信用证诈骗犯罪。
挪用公款罪
借出650万元公款打水漂
1997年七八月间,原轻骑集团香港公司总经理张春生让张家岭从海南新大洲摩托车有限公司为其解决经营资金。张家岭利用职务之便,让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将650万元借给张春生个人使用。该款至今未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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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云
编辑:
王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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