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囚笼生涯大猜想[组图]
2008年11月11日 17:07环球时报 】 【打印

若受刑人被殴至重伤,可被送往病监。台湾“监狱行刑法实施细则”第72条规定,有严重外伤或须急救者,须收容于监狱附设病监,并报告典狱长。图为“319枪击案”发生后,陈水扁“中弹”被送往台南奇美医院做手术。

台湾“监狱行刑法”第37、41条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监狱根据受刑人的家世、社会背景、犯罪经过及身心状况,实施“个别教诲”,每天教育2小时。受刑人的狱中教材包括孙中山遗教、“总统”言行、民族英雄故事、古今中外伟人之嘉言懿行、国际形势等。依此规定,陈水扁在狱中可能要上“陈‘总统’言行课”。

台湾“监狱行刑法”第21条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受刑人若有脱逃、暴行等行为,将遭戒具伺候或被收容于镇静室。戒具以脚镣、手梏、联锁、捕绳四种为限。脚镣及联锁的重量以2公斤为限,如有必要可加至3公斤,手梏不得超过0.5公斤。

匿名发表 隐藏IP地址

作者: 周先   编辑: 傅文涛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