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不妨期待周久耕讲出如烟往事
2009年10月26日 17:18解放网-新闻晨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周久耕和“天价烟”结下了不解之缘,和网民更是结下了难以释怀的“梁子”。因为一句“开发商售楼低于成本价要查处”的惊世言论,被网民人肉搜索出名烟名表等奢侈消费,随后被有关部门免职调查,最后被法院认定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百万余元,犯下受贿罪,被判入狱11年。

说“祸从口出”并不准确,因为真正的“祸”是他的贪赃枉法;说“天网恢恢”也有些夸张,因为对贪官的查处远远未能做到“疏而不漏”。但是,我相信会有一些官场人士并不如此深究,而是简单地把他的“失足”归咎于网民的“群殴”。我不知道周久耕听见“网民”这个词是什么反应,希望他能看作是公共舆论不可欺,从而更多地自省,而不是对某一人群耿耿于怀。

不过我看见事情的另一方面,网民们在成功揭发周久耕,让他不仅丢了乌纱帽,而且锒铛入狱之后,仍然怒不可遏,穷追猛打。新闻报道说,周久耕经过考虑后,放弃了上诉的机会。他见律师时态度平静,依然喜好抽烟,并透露他正在写一部小说,内容反映官场沉浮,题目还没有拟定。一些网民看了,认为他心情未免太好,不去写忏悔书,竟然有心思杜撰小说,显然对他的惩罚太轻了。

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好人好上天,坏人坏到底”的思维模式。一个人身处高位,一些跟凡夫俗子一样的正常行为,比如说看见悲惨的事流个泪,说错了话道个歉,也会被冠以“伟大”、“英明”之类的高帽;假如有一天他东窗事发,成了阶下之囚,同样是一些跟凡夫俗子一样的正常行为,比如想为自己辩解一下,想写一个小说,就会被当作认罪态度不好,狼子野心可畏。在现代文明观念中,这种思维是不正确的。

也许周久耕的确还有一些作奸犯科的事没有被查出来,但是就目前法律能够认定的犯罪事实来说,他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也许他将在看守所里受到优待,几番减刑之后提前出狱,导致罪与罚未能平衡,但即使那样,也是以后的事,而且应该被盯住的是看守所,而不是目前的判决和当事人的心态。至于他会不会利用这个犯罪行为进行炒作,以后成为小说名家,出书赚个盆满钵满,那也未必没有可能;不过假如是那样,只要他不再有公权力可以操控,完全遵循市场的逻辑,我们也无话可说。毕竟,一个囚犯靠写书挣钱,要比一个官员贪污受贿正当多了。

很多人正是忘了他的身份转换,或者说担心他的身份不能真正地转换。如果他真的认罪领刑,监狱系统又没有传说中那样混乱,那么他就不再是一个官员了,而是一个囚犯。在现实社会中,一些官员的权力并没有受到应有的监督,公共舆论对他们多一些关注,具有相当的合理性。但是,囚犯已经受到严格的控制,乱说乱动也未必影响公众利益,这时候我们反倒应该关注他们的权利是否得到保障。

官员犯罪,当受法律制裁。但是,在他们入狱服刑之后,我们则须抱着恻隐之心,多反思制度的不足。按照邓小平的说法,坏的制度让好人都会变坏。是否有些官员,本来可以做个好人,但是跌入官场酱缸之后,只好变得人不人鬼不鬼了呢?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不妨期待周久耕的新书出版,看看他到底会讲出什么样的官场故事来。

当然,对于一个充满戏剧性的人生故事,我并不反对大家的正当调侃。比如他那尚未孕育出的小说名字,网民们就群策群力,火花乱溅,周久耕不妨收集起来,甄别选用:《一包香烟引发的惨案》、《烟久不分家》、《京华烟云》、《往事并不如烟》、《南京!南京!》……

(作者为资深媒体人士)

周久耕   小说   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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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长 平   编辑: 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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