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题:还有多少“朱光兵”在让新闻事业蒙羞?
2009年09月16日 17:42南方报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曾自称“网络第一狂人”的朱光兵,近日在天涯社区发文称自己曾在两年时间内写过80多篇假新闻,其中一些还被国内多家媒体转载。朱光兵称远离新闻行业多年之后出来自曝丑闻的原因是:“记者是一个神圣的职业,自己的造假行为有违职业道德,多年来一直受着良心的谴责。”记者按目录搜索,发现这些“假新闻”大多还挂在网上,如果不是朱光兵自爆是假新闻,粗看还真看不出来是假的。(羊城晚报2009年9月15日报道)

说实话,看到这则消息,笔者丝毫不觉得惊讶,也相信任何一个操作市场化媒体社会新闻的编辑、记者,和与他们息息相关的广大新闻线人、通讯员都不会觉得惊讶。

近年来,随着全国各地晚报、都市报的兴起,出版版面不断增加,对社会类新闻稿件的需求量不断攀升。于是,靠发现、写作社会新闻稿件生存的人越来越多,不但活跃着一批奔波于城市的各个角落、靠提供新闻线索赚取线索费的新闻线人,更有一批爱好新闻写作却未能进入专职新闻工作者队伍的通讯员。但是,由于报社缺乏对此类新闻相关人员的有效管理和约束,使得他们在私利的诱惑下,渐渐不再满足于靠辛勤发掘新闻线索、排除种种困难采访写作新闻稿件获取利益,转向制造新闻事件、捏造新闻事实等相对“轻松容易”的新闻提供方式。

虽然此前曝出的“纸包子事件”等令整个新闻行业蒙羞的假新闻,涉事人员都受到应有的惩处,但是社会新闻造假之风并未因此刹住,他们就像朱光兵总结的那样:“涉及敏感话题的不编,批评报道也不编,表扬稿可以随便写。”这样,他们提供给媒体的稿件,风险性减小许多,就能轻易通过审查得以发表。

同时,现在在一些市场化媒体工作的普通新闻记者又被称为“新闻民工”,他们的薪酬待遇直接和所发稿件的数量相关联。为了自身利益,他们不得不不断发展并依靠庞大的通讯员队伍,对于他们的弄虚作假行为,只要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自己也会加入弄虚作假的行列。

笔者在一个省会城市生活时,曾和当地省级晚报的记者相熟,也经常帮他们发现新闻线索、向他们提供新闻稿件。为了能拿到更多的线索费,我们经常一起在网上找寻外地发生了本地也有同类事件的新闻稿件,经过改写包装之后发表于第二天的报纸上。还记得有一次,一位记者本来要在我们单位附近让我帮他完成一个报社组织的活动,结果他因为睡过头而没能来。可是第二天我还是在他们报纸上看到他写的新闻稿件,“市民参与踊跃,现场热闹非凡”,而我作为他的“采访对象”说出了“广大市民的心声”。

新闻从业者的入行第一课就应该知道,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但是,在利益的驱动下,在缺少外部监督和自我约束的现实情况下,一些新闻人却是将新闻真实性抛诸脑后。也许有人会说,捏造几篇无关痛痒的假新闻,并不至于严重到伤及媒体公信力的地步。但是如果新闻人从制造假新闻中尝到甜头并一发而不可收,越发地肆无忌惮起来,那么出现在我们的媒体上的假新闻就会越来越多。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我们的新闻事业又怎能常青?假新闻畅通无阻了,媒体的繁荣就是虚假的繁荣,就是因为失去了生存根本而难以为继的繁荣。

中国媒体能历尽坎坷走到今天实属不易,作为从业人员,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坚守真是为本,维护新闻业的公信力。这也是我们赖以生存的根本,不能只看到眼前的小利益而自掘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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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志题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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