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香港特区政府宣布, 成立“港台经济文化合作协进会”和“香港—台湾商贸合作委员会”,而很快的,台湾地方政府会成立“台港经济文化合作策进会”,它们的模式大致一样,主要是就一些涉及到两地的公共政策问题进行协商和最后的拍板。
不过,台湾媒体方面的反应不算热烈。其实也不是台湾媒体不关心政治,而是首先还不清楚这样的机构的架构,其到底有怎样的实质作用。因为两地之间的商务文化交往一直都有进行,所以媒体对这样的议题,显得比较的谨慎。而我想,最重要的是,这些经过了多年酝酿最终诞生的机构,来得似乎有点晚。
虽然香港和台湾之间的飞行距离只有一个小时,在两岸直航之前,要去大陆,台湾人必须在香港转机。但是两地之间的官方交流,也就是从去年开始,才显得热络一些。
和香港官员聊天,在他们的眼中,台湾官员口才一流,而且什么都肯做,比如为了推广台中的美食,台中市市长胡志强就在香港,穿着围裙亲自掌勺。而这些,应该是台湾的选举文化,以及媒体训练的功劳,官员首先是一名政客,然后才是公务员。
两地官场文化不同,选举文化也不一样。不过原来对于一些台湾人来说,香港的选举制度也有它的吸引力。2008年香港立法会选举,台湾的一个基金会派人前来取经,他们觉得非常惊讶的是,原来在竞选期间,候选人是连朋友的婚宴都不敢参加的,为的是要避嫌,一不小心,婚宴的开支,就会被算到竞选经费里面。
香港规定的竞选经费不高,2008年地区直选的经费从一百五十万元到二百六十五万元不等,也因为这样,看不到有电视竞选广告。特区政府这样做的出发点,是希望这些参选人凭借的是平时在业界以及公众心目中营造的形象,而不是通过形象宣传的短期效应。
这让台湾的不少政党人物颇为感叹,因为台湾虽然也有对竞选经费的限制,但是却有很多其它的漏洞,使得财力不足的小政党难以在竞选中和财雄势大的政党抗衡。
不过,即便有严格的规定,如果没有真正落实,那么这些规定也可能形同虚设,但是这一点,在不少台湾人批评香港时,香港人可以理直气壮的响应,我们有独立的司法。独立司法的精髓在于注重程序的正义,这一点在台湾,因为受到政党派别以及民意的影响,司法很多时候,会显得有些摇摆不定。
于是,当台湾人和香港人碰到一起的时候,大家又开始争论这样一个问题:有民主没有司法好呢,还是有司法没有民主好。但其实这又是一个伪问题,因为这是假设两地都处在一个静止的状态。事实上,香港司法体系的真正建设,其实是从上世纪七十年代,香港有了廉政公署,香港的大学开始培养出一批法律学者才开始,而台湾的民主,也是从近20年才刚刚迈步。两个地方都处于发展的状态,正如越来越多的台湾人,开始意识到独立司法对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性一样,香港人也在寻求自己的民主发展之路。在这一点上,香港和台湾两地都觉得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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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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