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日报:八八水灾的教训 官不可迂,民不可纵
2009年08月13日 09:59华夏经纬网 】 【打印共有评论0

中华日报发表评论文章称,二〇〇五年,“行政院长”谢长廷提出“八年八百亿治水计划”,陈水扁为他背书,两人异口同声地表示:“有了这笔预算,台湾原来八十年才能解决的水患问题,就可以一次解决了。”专家认为计划不够周详,讥讽为“乌龙计划”,但在民意压力下,“立法院”还追加预算成为一千四百亿元,如今证明,这果然是“乌龙计划”。

后续的事实显示,当时治水专款拨到地方后,有很大一部分移做他用。在扁“政府”担任过“政务委员”的黄石城投书媒体,以“当局腐败,人民何辜”为题指出:地方领导人拿到钱后,为了讨好地区选民,藉以争取选票,将治水建设幻化为“分赃建设”、“选票建设”、“人情建设”,因此他认为,这次大灾难与其说是天灾,不如说是人祸。

大家记忆犹新,某些地方政府,曾将治水预算用来放烟火、办活动,更有地方派系急吼吼地瓜分预算,瓜分不均还闹得面红耳赤,媒体提出批评,地方领导人竟振振有词的指称,如何分配是地方的权力。尤有甚者,谢长廷提拔爱将侯和雄为“经济部次长”,侯和雄涉入贪渎,其中多数工程弊案与治水预算有关,一审被依图利、侵占罪判处应执行六年十月。至于其它弊案,地方时有传闻。

台湾几乎每逢台风就有灾情,原因不外地质松软、地层下陷、排水不良等。这些状况在农业县尤为严重,症结在于高度开发,滥垦滥植。九二一大地震,出现“走山”现象,专家一再提出警告:台湾地质已出现变化,若不加重水土保持,会发生可怕的后遗症。奈何忠言逆耳,民粹当道,破坏水土之事不仅没有改善,甚至益显恶化。

“八八水灾”重创南部、东部,建于山坡、水涧的民厝,或被土石流淹没,或被洪水冲走,住民罹难,其状至惨,这些房屋多数没有稳固地基,加上有阻挡风雨功能的树木被大量砍伐,强风暴雨一来,难以抵挡,以致摧枯拉杇,一夕之间尽化乌有。环保人士早已警告山区不可过度建设,但当局不管,百姓不听,终于激怒大自然,受到了惩罚。

在水灾肆虐下,全台四十一座桥梁被冲垮,再次暴露危桥问题。四十一座桥中,有的桥龄老化,已列为危桥,有的桥墩出现裂缝,却依然在使用。断桥的后果,肇致人车坠入滚滚洪流,更使得许多村民断绝了与外界连系,外援物资进不去,村民逃不出来。媒体报导,许多人背老抱小在汹涌湍急的河水中惊险万状地逃命,皆因没有桥梁可通行之故。这种灾难情境,官员一定要负责!

民不可纵,官不可迂,古有明训;官迂为因,民纵为果,如果官员还和企业勾结、和地方势力勾结,使善良人民承担苦果,沦为“刍狗”,则正义荡然,是非荡然。民主政治乃“民意政治”,政客常说“人民最大”,台风过后,民意必须挺身而出,强势地告诉官员:如果只会做秀、喊口号,置人民安危于不顾,就等着选票的教训。

历史学家慨言:“所谓历史教训,就是不知道历史的教训。”“八八水灾”之后,循例会加以检讨,但找出原因而不去执行,还是空谈。台湾人民愿意忍受这种“历史教训”吗?

民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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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华日报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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