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澳报:为救灾吁请马英九发布紧急命令不能不慎
2009年08月11日 08:46华夏经纬网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新华澳报发表评论文章称,台风“莫拉克”重创台湾,整个南台湾几乎都泡在水中,人命和财产损失都不菲。民进党好不容易逮住了这个机会,发表声明攻击马英九当局救灾不力,及把水灾责任推给了“前朝”。此一态势如继续恶化下去,必然会冲击年底的县市长选举,甚至因“蓝朝”执行力遭受质疑而将影响二零一二年“总统”选举马英九争取连任。为此,国民党“立法院”党团有点心慌,当然也是因为救灾心切,呼吁马英九考虑发布“紧急命令”。但“总统府”担心将会弄巧反拙,公开表示并没发布“紧急命令”的必要。因此,由“莫拉克”引发的政治口水战,不但是在蓝绿之间开打,而且就是在国民党内部,也已打开。

由“莫拉克”引发的五十年难得一见的大水患,其灾情确是令人触目惊心。而在灾害发生后,灾情严重的绿色“执政”县市,其“父母官”发生种种状况而救灾不力,如民进党籍高雄县长杨秋兴滞留欧洲不归,无法亲临第一线指挥救灾,屏东县政府自顾不暇,忽略了陷入水深火热中的县民……等,固然是引发子民不满,使到这些民进党籍的“父母官”声望受挫;但属于“中央政府”管辖的部门,更是反应迟滞,从气象部门预测失准,到军队要不就是坐等上峰命令,未有主动出动救灾,再不就是瞎忙乱,出动的是并不有助于救灾的器具,被老百姓骂臭头。但比较起来,马英九承受的压力最大,既被人质疑其“执政”能力,又被人批评其只懂得责骂“气象局”,而触发骂战。眼看着已经民调转低的马英九,可能会因此而民调再次直直落,将会严重威胁其二零一二年的争取连任奇前景,国民党“立委”洪秀柱建请马英九考虑发布“紧急命令”,指出“紧急命令”可以筹措财源救灾,借用公有土地,建筑物满足安置受灾户需要,简化行政程序,进行灾区重建及公共工程抢建、重建等可以方便救灾进行。而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杨琼璎也表示,党团支持洪秀柱提案。

发布“紧急命令”,这是属于“宪政”命提,非同小可。搅得不好,可能适得其反,让马英九背上“独夫民贼”骂名。因此,“总统府‘发言人王郁琦连忙开腔,指出救灾工作由“行政院”主导,目前遇到的救灾问题都可以改进或克服,没有颁布“紧急命令”的必要。“国家安全会议”也将不会召开会议讨因应。

洪秀柱和国民党团呼吁马英九颁布“紧急命令”,以因应救灾工作的焦急心情,可以理解。但问题是,如果颁布“紧急命令”的口子一开,马英九的“独裁总统”形象就将会成形,极不利其民主形象,必然会遭到自诩为“民主”、“进步”的民进党团,将之作为责难马英九的“靶子”。而且,也大可报前年泛蓝军怀疑陈水扁要搞“戒严”的一箭之仇。

“紧急命令”是“中华民国宪法”赋予“总统”职权的一种。依照“宪法增修条文”第二条第三项规定,“‘总统’为避免‘国家’或人民遭遇紧急危难或应付财政经济上重大变故,得经‘行政院’会议之决议发布紧急命令,为必要之设置,不受宪法第四十三条之限制,但须于发布命令十日内交‘立法院’追认。如‘立法院’不同意时,该紧急命令立即失效。”而“宪法”第三十九条则规定,“总统”有宣布戒严之权,但其宣布却必须以“紧急命令”的发布为基础。因为若非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戒严便无合理性。“九一一”地震时李登辉曾宣布灾区为“紧急状态”,但因事态并未失控,故未进一步宣布“戒严”。如果未有“紧急状态”宣布就直接宣布“戒严”,便无异等于是引军人干政等于“毁宪”。因此,宣布“紧急状态”是宣布“戒严”的基础。

在历史上,台湾当局曾经五次发布“紧急命令”。第一次是一九五九年八月三十一日,台湾遭遇“八七水灾”,蒋介石为救济善后复建,对税法及预算为必要的变更,以应付财政经济上重大变故而发布“紧急命令”;第二次是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六日,蒋经国因台美断交而发布“紧急命令”,命令正在进行中的增补民代选举延期举行,并停止一切选举活动;第三次是一九七九年一月十八日,蒋经国再次发布补充“紧急命令”,在延期选举期间,由原增额选出的“中央”民代继续行使职权,至下任增额选出行使职权为止;第四次是一九八八年一月十三日,蒋经国逝世,李登辉发布“紧急命令”,决定在“国丧”期间,一律停止聚众集会、游行及请愿活动;第五次是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五日,李登辉为“九一一地震”发布“紧急命令”,以因应灾害救助、灾民安全及灾后重建、筹措财源,无息特别融资,征用官民资源及特定管制的需要。以上五次“紧急命令”中,虽然有两次是属于救灾,但却有三次是应对政治问题,含有“独裁镇压”之意。

在“SARS”肆虐期间,及在二零零七年底,当陈水扁的贪腐案情发酵,不利于民进党的“立委”和谢长廷的“总统”选情之时,陈水扁就曾经放出试探气球,谓将颁布“紧急命令”或“慎重思考”实施戒严,而引发蓝营一片鞭笞。如今,倘马英九为救灾而发布“紧急命令”,必会遭到民进党激烈反讽。因此,所谓吁请马英九发布“紧急命令”之议,不能不慎。

  0位网友发表评论   
 
匿名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作者: 新华澳报   编辑: 张恒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