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8 总第643期 编辑:刘嵩 戴韶芬
“跟踪复仇”、“师徒反目”、“情妇揭发”,凑在一起足够写一出剧本的桥段,一桩桩、一件件地摆在了中国人面前,其间的偶然性惹人围观、必然性则令人扼腕,谈资的热度早已由浓转淡,网上唾骂的“痰迹”也遍寻难见。谁将是下一个“关键先生”? 问题的答案无从预知,但他的命运却绝不难猜。[详细]
假如没有邹勇的举报,王林“大师”会怎样?假如没有神秘爆料人半年的跟踪偷拍,嫖娼的上海法官们会怎样?假如没有王立军逃奔美领馆的惊天之举,薄熙来的命运又将会怎样?想来,观者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以此言之,这一系列出于私怨引爆公愤的人物,堪称当之无愧的“关键先生”,他们的屡屡成功,无疑反衬着某些东西的失败。
近期的一系列新闻事件中,“关键先生”的角色频繁出现,他们或者踢爆隐私,或者提供旁证,以对新闻核心人物的特别了解,将一个个丑闻公诸于众,进而以舆论压迫权力响应,最终实现惩治、报复的目标。
假如没有“他”,新闻会怎样?
就过程而言,“气功大师王林”事件、“上海法官招妓”事件,乃至于“纪英男举报范悦”事件等等,都有着明显的相似之处:
首先,利益的纠葛往往是纷争的起因。这一点,“关键先生”们并不否认。例如自称“王林大师”关门弟子的商人邹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说,“自发生纠纷后,就开始不再相信王林了。”
按照邹勇的说法,两人的纠纷始于深圳的别墅。邹勇在深圳某小区与王林比邻买了栋别墅,当时委托王林帮忙装修,并产生了几千万的经济往来。王林不断地向他索要礼品、钱财,如果他不给,王林就大怒,在最激动的时候,王林曾放过狠话:“不给就不要叫师傅。”继而两人对簿公堂。关于房屋的纠纷,王林一审胜诉。而在王林的口中,这一纠纷有着另一个版本,他代邹勇付款购买别墅,事后讨要房款却遭到邹的推诿,纠纷不断后只好对簿公堂……
两种描述的相同之处不多,纠纷始于围绕别墅的利益是一点,王林一审胜诉是另一点,因为这都是事实,自然不会受到立场的干扰,但情绪和仇恨却绝对是基于个体的判断。“法官嫖娼案”的爆料人倪某便是显证。
他(倪某)介绍,自己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在上海做生意已有多年。2009年,他成了一起民事案件的被告。在案件审理中,他两度败诉,申诉到上海市高院要求再审,又被裁定驳回。虽经上海三级法院的审理和判决,他始终坚持认为案件存在枉法裁判。
事后,他得知原告是上海市高院法官赵明华的堂妹夫,而原告的律师则是赵明华的堂弟。他怀疑赵明华很可能干预了案件审理后,就开始搜集赵明华涉嫌违纪的证据。
话到此处,我们也可以提出第二重的判断了,那就是私怨。
“上海法官嫖娼”事件中,倪某怀疑赵明华枉法,进而跟踪偷拍一年获取证据;“王林”事件中,邹勇则说“王林说一个月内让我不得好死”;纪英男和范悦则是男女纠葛,与刘铁男案件中提供关键证据的“情妇”自称受到死亡威胁等等,都可以说是由客观的利益纠葛上升到了个人恩怨的层面。
第三点,默认正常途径无效。这些事件中,当事人或者曾经尝试过正常的举报途径碰壁,或者并未尝试,但结果上,都是在他们诉诸舆论之后,公权力方才以惊人的效率介入处理。此例证颇多,处理方式未必尽如人意,但高效率却是一致的,此处不多赘述。
然而,这种现实其实又形成一个巨大的反差。如倪某自述今年4月份就曾发现赵明华嫖娼,最终却是不了了之,乃至于产生“后悔报警”的情绪,再比如邹勇和王林互相向有关部门举报的过往,也并没有产生怎样的结果。
“关键先生”频出是谁的尴尬?
首先,正常的监督机制未能发挥作用。上述事件中,既有法官、公务员这样的公职人员,又有王林这样拥有较大社会资源的普通人,对他们的体制内监督本应分属不同的体系,比如纪检系统、监察系统和反贪系统没理由介入到王林个人的监督,但对于另外一些公职人员,在事件转为公共事件之前,又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呢?
不仅如此,媒体的舆论监督职能,除了在王林身上有所行使之外,其余几个事件,往往是在网上形成舆情热点之后方才跟进,这究竟是偶然还是必然呢?
其次,法律乃至于司法制度未能发挥作用。在上述案例中,寻求司法支持的“关键先生”并非没有,但本身应该代表司法“公信力”的法官们都已深陷其中,在本就夹杂着情绪的民事纠纷中,仲裁是否能够被当事人接受,似乎也要打上一个问号。
最后,信访制度作为权力介入的“后门”,也没能发挥作用。当然,这里提及信访略有牵强,因为上述案例并不涉及这一途径,但是,类似的事件,如唐慧案证明,上访同样可以作为“关键先生”的一种选择,而且当上访和舆论结合时,对于权力的倒逼力量无比巨大,这一点,《南方周末》最近引发争议的系列报道已有明言。
正因为这些制度手段并未事前介入,诸多事件的必然性爆发就无法期待,当事人们往往另辟蹊径,寄望于舆论,而舆论在某一个点的爆发,在绝大多数人看来,充满着偶然性,落实到个体利益的伸张,比起中彩票的几率也不遑多让。
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偶然事件引爆舆论,只是个体问题的聚焦,并不是整体观察的本质。在每一个偶然事件背后,都是社会积聚已久的戾气在某个出口的勃然爆发,人们关注的往往不是事件本身,而只是几个冒犯公众“情绪”和“常识”的关键词的叠加,故此,这种舆论的逻辑的核心是“是非”,而非“事实”。在这个层面上,公共意义上的偶然事件都只是必然发展而已。
王林作为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成名的气功师,他用变蛇的绝活和为元首治病的传说,成为众多明星和某些官员拜访的对象。 他一直以来的低调被7月马云的一次拜访打破。
“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已经发生,最简单的政府感叹的队伍不好带,老百姓不好管了,政府说的这些话,老百姓也不信了。这就是逼迫中国进行变化的真正的动力。”
2012年 11月29日,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在参加某媒体举办的论坛活动中作出了如上表述。这段话无疑可以作为当前舆论环境的最佳注解。
当单向灌输变为“非程序的民主”
“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已经发生”包含着两层含义,一重在于政府的主体立场上,社会管理的成本增加,公众不再只是被动的接受,而是开始寻求符合自身利益的因应;另一重则是民众在接受逻辑上,不再是单向的接受者,通过更加广泛的信息获取渠道,在进行消化判断之后,尽管无法对抗,却可以选择“不相信”乃至于“反诘”。
而网民对于偶然性事件的“围观”,恰恰是后者的具体反映。
对此,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终身教授赵鼎新曾对媒体指出,(网络舆论)公众参与无可厚非,根本不能说哪种公众参与好,哪种公众参与坏,这是他们的自由。目前中国社会价值观已经走向多元化,百姓对政府官员以及国内的媒体在某些方面的报道有着不信任感,因此,网络、微博等充当了百姓揭露社会黑暗、伸张正义的渠道。
但网络也是一个一哄而起的地方,是谣言传播的温床。
警察打人拍照上微博,可能会被解职。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两年微博的确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但是,如果网络上公众的广泛参与可以被看做是民主的一种形式,那么它只能算是一种“非程序的民主”。
这种“非程序的民主”一旦和容忍性很差的文化结合,就会产生“多数暴政”。当前网上经常出现的恶意性的人肉搜索就是“多数暴政”的一种轻度体现。
总体说来,网络在公共事件中所起的作用并非“良药”二字可以界定,但它肯定会促进政府的执政思考力。在目前情况下,它是起到很多正面作用的。但是,它并不能让社会矛盾走向良性化。
事实上,在本文中涉及的部分事件中,网络舆论确实存在工具理性放大,而价值理性缺失的情况,尤其是在传统媒体作为主要事实核实渠道的背景下,媒体本身的不专业和媚众行径,也将网络舆论中“容忍性很差”的文化基因激发得淋漓尽致。
具体而言,王林事件是一个较典型的例子。在王林出走香港之前,舆论的批判已经从马云、赵薇延伸到了与王合影过的名人,参与者由网民自发走向了央视、人民日报,但是,除了王林在最初接受《新京报》采访时就已承认不过是“民间杂耍”的气功“神技”之外,批判的案例,多数仍是他昔日徒弟邹勇的爆料,如此单渠道的新闻来源,却能成为持续不断“大批判”的素材,无疑令人疑惑。当然,自从当地政府介入之后,王林被曝出的种种问题线索也在步步核查,但在未证实之前的批判,又所为何来,因何而起呢?
其实,王林这样的“大师”,除了上世纪90年代曾经红极一时之外,在中国漫长的前现代时代屡屡出现,但在史书上,往往是因为对政治的显性介入而身败名裂,而那些淡出主流视野的同道并未被时人所不容。
而王林,却在21世纪因为已经自承杂耍的“神术”被公众围观,这种经历,恐怕只能与1768年,也就是乾隆年间蔓延半个中国的“叫魂”妖术恐慌中枉死的丐帮(编者注:空盆来蛇早见记载,是旧时乞丐们的谋生把戏之一)前辈们相提并论了。
诚然, 对于气功的围观,基于的是新时代昌明的科学意识,但是,科学的精神为什么不能与“异端”相容,并最终引发一场由“气功质疑”起始,蔓延至官商勾结的揣测,进而延伸到“诈骗”的全方位“揭底”?
相信如果我们平心静气地回望,在我们只是看到“马云竟然也相信气功”的系列新闻初始阶段,少有人能够笃定后来暴露出的种种违法事迹,但是,在此,我们开始围观了,开始质疑了,这一点,正如赵鼎新教授所说,“毕竟人人还是有些‘正义感’的。”
只是这种正义感为什么并不常在身边细微处爆发,而在于己无关,事隔千里的地方勃然,那就是另一个话题了。所以,“非程序民主”的评价可谓恰如其分,因为以最浅显的理解而言,民主都应该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不仅仅是一种集体主义概念下的表达,即,我是大舆论中的“人民”。
复杂的不只是中国,还有中国人
说起《环球时报》没有多少人会感到陌生,在他们的评论和报道中,总是贯穿着“复杂中国”的概念,并以此作为立论的出发点,这一点曾经屡遭“群嘲”,但笔者仍不得不说其间略有些道理。
当然,即使是最激烈的现实批评者也会承认中国问题的复杂性,但更加复杂的仍是中国人,以及由无数中国人组成各种舆论场,乃至媒体。
最为有代表性的,恰是最近分属两岸热点的两个“冤案”,唐慧案和洪仲丘案。
前者在舆论领域几乎经历了大逆转,曾经被众多媒体争相报道,突出“苦难”和“坚韧”的母亲唐慧,曾经被无数媒体评论作为废除劳教制度的标杆人物的唐慧,突然遭到了《南方周末》文章的“颠覆”。
这种“颠覆”同样激起了不同立场媒体的不同反响,此处不多赘言。对此,笔者自然有自己的观点,但先行回顾一下被众多媒体引为标志的2003年“宝马撞人案”后,孙立平教授的一篇旧文中的评论:
“在该案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后,地方政府官员纷纷发表谈话或接受采访,除了表明传说中的官员与肇事者没有亲属关系之外,均表示要查清事实真相,对案件进行公正的审理和判决。如果仅此而已,似乎并无不当。但人们所说的,也许是另外形式的权力介入,包括基于舆论压力下的舆论介入。但事实上,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所面临的,可能是一个两难困境:权力的介入往往导致司法的不公正,但在司法腐败杜而不绝的情况下,没有权力的介入,一些明显的司法不公正就无法得到纠正。而这个问题,已经涉及权力与司法之间更为复杂的关系。”
看完这段话,是否有些似曾相识?事实上,我们在“唐慧案”中争论的所谓“舆论-权力”问题和10年前并没有什么区别,这一点,与孙立平教授2012年在媒体论坛上的发言暗合:“过去这十年,体制有多大的变化吗?没有,但是整个社会的生态已经发生了变化。”按照他的说法,这种“形势比人强”也正是“中国社会真正将来的动力”。
但是在这个变化进程中,谁落后了?权力落后了,还有谁呢?其实是媒体。10年前,媒体以悲情的方式呼唤对弱者的同情,进而引申对强权的反抗,10年后,仍是塑造典型形象,进行这样的反抗。那么,媒体中对于这种形象塑造模式的颠覆和反动又是否先进?
其实同样存在问题,既然是“颠覆”其实就是默认舆论判断是一种集体主义的命题,提出的“我反对”更多地是对整体的立场和态度的反对,而非对真相的挖掘,事实上,不止一位的“颠覆唐慧者”均在平衡报道上有着不可忽视的技术问题。这一点,不恰恰是我们强调个人价值同时又纠结于集体主义思维的真实写照吗?
相信不会有人反对,媒体应该是舆论中理性的基石,但现实让人沮丧,即使是标榜理性解析“复杂”的媒体,实质上仍是一种立场语言的行为艺术,而曾经被人们寄予希望的媒体,却在担当着迎合民粹的角色,而这可能恰是中国当地政治文化熏陶的主色。
这种结果,我们只需转向海峡对岸,聚焦洪仲丘案引发的争议,即可见一斑。当人们津津乐道于20多万人机会的社会运动的时候,是否有分析其间存在的文化动因?为什么人们的戾气以这种方式释放?为什么在美国辛普森案中“举国皆曰有罪”的环境下,依法的判决之后,曾经的舆论戾气能够消失无踪?
如果不能树立对程序正义的信仰,固守对实体正义的追求,只会让我们在行为艺术的道路上走得更远,距离现代国家也只能是南辕北辙。
亨廷顿曾概括了美国的政治结构之所以独一无二:“不是因为它太年轻,而是因为它太古老。”中国的现代化问题其实也一样,价值理性思维的培育走得太慢,赶不上物质的高速发展,既应归因于教育的错位,更应回归每个人的自省。否则,偶然事件只会更多,它所带来的恐惧也终将笼罩每一个人。
假如没有邹勇的举报,王林“大师”会怎样?假如没有神秘爆料人半年的跟踪偷拍,嫖娼的上海法官们会怎样?假如没有王立军逃奔美领馆的惊天之举,薄熙来的命运又将会怎样?想来,观者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以此言之,这一系列出于私怨引爆公愤的人物,堪称当之无愧的“关键先生”,他们的屡屡成功,无疑反衬着某些东西的失败。
近期的一系列新闻事件中,“关键先生”的角色频繁出现,他们或者踢爆隐私,或者提供旁证,以对新闻核心人物的特别了解,将一个个丑闻公诸于众,进而以舆论压迫权力响应,最终实现惩治、报复的目标。
假如没有“他”,新闻会怎样?
就过程而言,“气功大师王林”事件、“上海法官招妓”事件,乃至于“纪英男举报范悦”事件等等,都有着明显的相似之处:
首先,利益的纠葛往往是纷争的起因。这一点,“关键先生”们并不否认。例如自称“王林大师”关门弟子的商人邹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说,“自发生纠纷后,就开始不再相信王林了。”
按照邹勇的说法,两人的纠纷始于深圳的别墅。邹勇在深圳某小区与王林比邻买了栋别墅,当时委托王林帮忙装修,并产生了几千万的经济往来。王林不断地向他索要礼品、钱财,如果他不给,王林就大怒,在最激动的时候,王林曾放过狠话:“不给就不要叫师傅。”继而两人对簿公堂。关于房屋的纠纷,王林一审胜诉。而在王林的口中,这一纠纷有着另一个版本,他代邹勇付款购买别墅,事后讨要房款却遭到邹的推诿,纠纷不断后只好对簿公堂……
两种描述的相同之处不多,纠纷始于围绕别墅的利益是一点,王林一审胜诉是另一点,因为这都是事实,自然不会受到立场的干扰,但情绪和仇恨却绝对是基于个体的判断。“法官嫖娼案”的爆料人倪某便是显证。
他(倪某)介绍,自己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在上海做生意已有多年。2009年,他成了一起民事案件的被告。在案件审理中,他两度败诉,申诉到上海市高院要求再审,又被裁定驳回。虽经上海三级法院的审理和判决,他始终坚持认为案件存在枉法裁判。
事后,他得知原告是上海市高院法官赵明华的堂妹夫,而原告的律师则是赵明华的堂弟。他怀疑赵明华很可能干预了案件审理后,就开始搜集赵明华涉嫌违纪的证据。
话到此处,我们也可以提出第二重的判断了,那就是私怨。
“上海法官嫖娼”事件中,倪某怀疑赵明华枉法,进而跟踪偷拍一年获取证据;“王林”事件中,邹勇则说“王林说一个月内让我不得好死”;纪英男和范悦则是男女纠葛,与刘铁男案件中提供关键证据的“情妇”自称受到死亡威胁等等,都可以说是由客观的利益纠葛上升到了个人恩怨的层面。
第三点,默认正常途径无效。这些事件中,当事人或者曾经尝试过正常的举报途径碰壁,或者并未尝试,但结果上,都是在他们诉诸舆论之后,公权力方才以惊人的效率介入处理。此例证颇多,处理方式未必尽如人意,但高效率却是一致的,此处不多赘述。
然而,这种现实其实又形成一个巨大的反差。如倪某自述今年4月份就曾发现赵明华嫖娼,最终却是不了了之,乃至于产生“后悔报警”的情绪,再比如邹勇和王林互相向有关部门举报的过往,也并没有产生怎样的结果。
“关键先生”频出是谁的尴尬?
首先,正常的监督机制未能发挥作用。上述事件中,既有法官、公务员这样的公职人员,又有王林这样拥有较大社会资源的普通人,对他们的体制内监督本应分属不同的体系,比如纪检系统、监察系统和反贪系统没理由介入到王林个人的监督,但对于另外一些公职人员,在事件转为公共事件之前,又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呢?
不仅如此,媒体的舆论监督职能,除了在王林身上有所行使之外,其余几个事件,往往是在网上形成舆情热点之后方才跟进,这究竟是偶然还是必然呢?
其次,法律乃至于司法制度未能发挥作用。在上述案例中,寻求司法支持的“关键先生”并非没有,但本身应该代表司法“公信力”的法官们都已深陷其中,在本就夹杂着情绪的民事纠纷中,仲裁是否能够被当事人接受,似乎也要打上一个问号。
最后,信访制度作为权力介入的“后门”,也没能发挥作用。当然,这里提及信访略有牵强,因为上述案例并不涉及这一途径,但是,类似的事件,如唐慧案证明,上访同样可以作为“关键先生”的一种选择,而且当上访和舆论结合时,对于权力的倒逼力量无比巨大,这一点,《南方周末》最近引发争议的系列报道已有明言。
正因为这些制度手段并未事前介入,诸多事件的必然性爆发就无法期待,当事人们往往另辟蹊径,寄望于舆论,而舆论在某一个点的爆发,在绝大多数人看来,充满着偶然性,落实到个体利益的伸张,比起中彩票的几率也不遑多让。
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偶然事件引爆舆论,只是个体问题的聚焦,并不是整体观察的本质。在每一个偶然事件背后,都是社会积聚已久的戾气在某个出口的勃然爆发,人们关注的往往不是事件本身,而只是几个冒犯公众“情绪”和“常识”的关键词的叠加,故此,这种舆论的逻辑的核心是“是非”,而非“事实”。在这个层面上,公共意义上的偶然事件都只是必然发展而已。
王林作为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成名的气功师,他用变蛇的绝活和为元首治病的传说,成为众多明星和某些官员拜访的对象。 他一直以来的低调被7月马云的一次拜访打破。
“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已经发生,最简单的政府感叹的队伍不好带,老百姓不好管了,政府说的这些话,老百姓也不信了。这就是逼迫中国进行变化的真正的动力。”
2012年 11月29日,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在参加某媒体举办的论坛活动中作出了如上表述。这段话无疑可以作为当前舆论环境的最佳注解。
当单向灌输变为“非程序的民主”
“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已经发生”包含着两层含义,一重在于政府的主体立场上,社会管理的成本增加,公众不再只是被动的接受,而是开始寻求符合自身利益的因应;另一重则是民众在接受逻辑上,不再是单向的接受者,通过更加广泛的信息获取渠道,在进行消化判断之后,尽管无法对抗,却可以选择“不相信”乃至于“反诘”。
而网民对于偶然性事件的“围观”,恰恰是后者的具体反映。
对此,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终身教授赵鼎新曾对媒体指出,(网络舆论)公众参与无可厚非,根本不能说哪种公众参与好,哪种公众参与坏,这是他们的自由。目前中国社会价值观已经走向多元化,百姓对政府官员以及国内的媒体在某些方面的报道有着不信任感,因此,网络、微博等充当了百姓揭露社会黑暗、伸张正义的渠道。
但网络也是一个一哄而起的地方,是谣言传播的温床。
警察打人拍照上微博,可能会被解职。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两年微博的确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但是,如果网络上公众的广泛参与可以被看做是民主的一种形式,那么它只能算是一种“非程序的民主”。
这种“非程序的民主”一旦和容忍性很差的文化结合,就会产生“多数暴政”。当前网上经常出现的恶意性的人肉搜索就是“多数暴政”的一种轻度体现。
总体说来,网络在公共事件中所起的作用并非“良药”二字可以界定,但它肯定会促进政府的执政思考力。在目前情况下,它是起到很多正面作用的。但是,它并不能让社会矛盾走向良性化。
事实上,在本文中涉及的部分事件中,网络舆论确实存在工具理性放大,而价值理性缺失的情况,尤其是在传统媒体作为主要事实核实渠道的背景下,媒体本身的不专业和媚众行径,也将网络舆论中“容忍性很差”的文化基因激发得淋漓尽致。
具体而言,王林事件是一个较典型的例子。在王林出走香港之前,舆论的批判已经从马云、赵薇延伸到了与王合影过的名人,参与者由网民自发走向了央视、人民日报,但是,除了王林在最初接受《新京报》采访时就已承认不过是“民间杂耍”的气功“神技”之外,批判的案例,多数仍是他昔日徒弟邹勇的爆料,如此单渠道的新闻来源,却能成为持续不断“大批判”的素材,无疑令人疑惑。当然,自从当地政府介入之后,王林被曝出的种种问题线索也在步步核查,但在未证实之前的批判,又所为何来,因何而起呢?
其实,王林这样的“大师”,除了上世纪90年代曾经红极一时之外,在中国漫长的前现代时代屡屡出现,但在史书上,往往是因为对政治的显性介入而身败名裂,而那些淡出主流视野的同道并未被时人所不容。
而王林,却在21世纪因为已经自承杂耍的“神术”被公众围观,这种经历,恐怕只能与1768年,也就是乾隆年间蔓延半个中国的“叫魂”妖术恐慌中枉死的丐帮(编者注:空盆来蛇早见记载,是旧时乞丐们的谋生把戏之一)前辈们相提并论了。
诚然, 对于气功的围观,基于的是新时代昌明的科学意识,但是,科学的精神为什么不能与“异端”相容,并最终引发一场由“气功质疑”起始,蔓延至官商勾结的揣测,进而延伸到“诈骗”的全方位“揭底”?
相信如果我们平心静气地回望,在我们只是看到“马云竟然也相信气功”的系列新闻初始阶段,少有人能够笃定后来暴露出的种种违法事迹,但是,在此,我们开始围观了,开始质疑了,这一点,正如赵鼎新教授所说,“毕竟人人还是有些‘正义感’的。”
只是这种正义感为什么并不常在身边细微处爆发,而在于己无关,事隔千里的地方勃然,那就是另一个话题了。所以,“非程序民主”的评价可谓恰如其分,因为以最浅显的理解而言,民主都应该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不仅仅是一种集体主义概念下的表达,即,我是大舆论中的“人民”。
复杂的不只是中国,还有中国人
说起《环球时报》没有多少人会感到陌生,在他们的评论和报道中,总是贯穿着“复杂中国”的概念,并以此作为立论的出发点,这一点曾经屡遭“群嘲”,但笔者仍不得不说其间略有些道理。
当然,即使是最激烈的现实批评者也会承认中国问题的复杂性,但更加复杂的仍是中国人,以及由无数中国人组成各种舆论场,乃至媒体。
最为有代表性的,恰是最近分属两岸热点的两个“冤案”,唐慧案和洪仲丘案。
前者在舆论领域几乎经历了大逆转,曾经被众多媒体争相报道,突出“苦难”和“坚韧”的母亲唐慧,曾经被无数媒体评论作为废除劳教制度的标杆人物的唐慧,突然遭到了《南方周末》文章的“颠覆”。
这种“颠覆”同样激起了不同立场媒体的不同反响,此处不多赘言。对此,笔者自然有自己的观点,但先行回顾一下被众多媒体引为标志的2003年“宝马撞人案”后,孙立平教授的一篇旧文中的评论:
“在该案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后,地方政府官员纷纷发表谈话或接受采访,除了表明传说中的官员与肇事者没有亲属关系之外,均表示要查清事实真相,对案件进行公正的审理和判决。如果仅此而已,似乎并无不当。但人们所说的,也许是另外形式的权力介入,包括基于舆论压力下的舆论介入。但事实上,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所面临的,可能是一个两难困境:权力的介入往往导致司法的不公正,但在司法腐败杜而不绝的情况下,没有权力的介入,一些明显的司法不公正就无法得到纠正。而这个问题,已经涉及权力与司法之间更为复杂的关系。”
看完这段话,是否有些似曾相识?事实上,我们在“唐慧案”中争论的所谓“舆论-权力”问题和10年前并没有什么区别,这一点,与孙立平教授2012年在媒体论坛上的发言暗合:“过去这十年,体制有多大的变化吗?没有,但是整个社会的生态已经发生了变化。”按照他的说法,这种“形势比人强”也正是“中国社会真正将来的动力”。
但是在这个变化进程中,谁落后了?权力落后了,还有谁呢?其实是媒体。10年前,媒体以悲情的方式呼唤对弱者的同情,进而引申对强权的反抗,10年后,仍是塑造典型形象,进行这样的反抗。那么,媒体中对于这种形象塑造模式的颠覆和反动又是否先进?
其实同样存在问题,既然是“颠覆”其实就是默认舆论判断是一种集体主义的命题,提出的“我反对”更多地是对整体的立场和态度的反对,而非对真相的挖掘,事实上,不止一位的“颠覆唐慧者”均在平衡报道上有着不可忽视的技术问题。这一点,不恰恰是我们强调个人价值同时又纠结于集体主义思维的真实写照吗?
相信不会有人反对,媒体应该是舆论中理性的基石,但现实让人沮丧,即使是标榜理性解析“复杂”的媒体,实质上仍是一种立场语言的行为艺术,而曾经被人们寄予希望的媒体,却在担当着迎合民粹的角色,而这可能恰是中国当地政治文化熏陶的主色。
这种结果,我们只需转向海峡对岸,聚焦洪仲丘案引发的争议,即可见一斑。当人们津津乐道于20多万人机会的社会运动的时候,是否有分析其间存在的文化动因?为什么人们的戾气以这种方式释放?为什么在美国辛普森案中“举国皆曰有罪”的环境下,依法的判决之后,曾经的舆论戾气能够消失无踪?
如果不能树立对程序正义的信仰,固守对实体正义的追求,只会让我们在行为艺术的道路上走得更远,距离现代国家也只能是南辕北辙。
亨廷顿曾概括了美国的政治结构之所以独一无二:“不是因为它太年轻,而是因为它太古老。”中国的现代化问题其实也一样,价值理性思维的培育走得太慢,赶不上物质的高速发展,既应归因于教育的错位,更应回归每个人的自省。否则,偶然事件只会更多,它所带来的恐惧也终将笼罩每一个人。
假如没有邹勇的举报,王林“大师”会怎样?假如没有神秘爆料人半年的跟踪偷拍,嫖娼的上海法官们会怎样?假如没有王立军逃奔美领馆的惊天之举,薄熙来的命运又将会怎样?想来,观者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以此言之,这一系列出于私怨引爆公愤的人物,堪称当之无愧的“关键先生”,他们的屡屡成功,无疑反衬着某些东西的失败。
近期的一系列新闻事件中,“关键先生”的角色频繁出现,他们或者踢爆隐私,或者提供旁证,以对新闻核心人物的特别了解,将一个个丑闻公诸于众,进而以舆论压迫权力响应,最终实现惩治、报复的目标。
假如没有“他”,新闻会怎样?
就过程而言,“气功大师王林”事件、“上海法官招妓”事件,乃至于“纪英男举报范悦”事件等等,都有着明显的相似之处:
首先,利益的纠葛往往是纷争的起因。这一点,“关键先生”们并不否认。例如自称“王林大师”关门弟子的商人邹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明确说,“自发生纠纷后,就开始不再相信王林了。”
按照邹勇的说法,两人的纠纷始于深圳的别墅。邹勇在深圳某小区与王林比邻买了栋别墅,当时委托王林帮忙装修,并产生了几千万的经济往来。王林不断地向他索要礼品、钱财,如果他不给,王林就大怒,在最激动的时候,王林曾放过狠话:“不给就不要叫师傅。”继而两人对簿公堂。关于房屋的纠纷,王林一审胜诉。而在王林的口中,这一纠纷有着另一个版本,他代邹勇付款购买别墅,事后讨要房款却遭到邹的推诿,纠纷不断后只好对簿公堂……
两种描述的相同之处不多,纠纷始于围绕别墅的利益是一点,王林一审胜诉是另一点,因为这都是事实,自然不会受到立场的干扰,但情绪和仇恨却绝对是基于个体的判断。“法官嫖娼案”的爆料人倪某便是显证。
他(倪某)介绍,自己是一家公司的负责人,在上海做生意已有多年。2009年,他成了一起民事案件的被告。在案件审理中,他两度败诉,申诉到上海市高院要求再审,又被裁定驳回。虽经上海三级法院的审理和判决,他始终坚持认为案件存在枉法裁判。
事后,他得知原告是上海市高院法官赵明华的堂妹夫,而原告的律师则是赵明华的堂弟。他怀疑赵明华很可能干预了案件审理后,就开始搜集赵明华涉嫌违纪的证据。
话到此处,我们也可以提出第二重的判断了,那就是私怨。
“上海法官嫖娼”事件中,倪某怀疑赵明华枉法,进而跟踪偷拍一年获取证据;“王林”事件中,邹勇则说“王林说一个月内让我不得好死”;纪英男和范悦则是男女纠葛,与刘铁男案件中提供关键证据的“情妇”自称受到死亡威胁等等,都可以说是由客观的利益纠葛上升到了个人恩怨的层面。
第三点,默认正常途径无效。这些事件中,当事人或者曾经尝试过正常的举报途径碰壁,或者并未尝试,但结果上,都是在他们诉诸舆论之后,公权力方才以惊人的效率介入处理。此例证颇多,处理方式未必尽如人意,但高效率却是一致的,此处不多赘述。
然而,这种现实其实又形成一个巨大的反差。如倪某自述今年4月份就曾发现赵明华嫖娼,最终却是不了了之,乃至于产生“后悔报警”的情绪,再比如邹勇和王林互相向有关部门举报的过往,也并没有产生怎样的结果。
“关键先生”频出是谁的尴尬?
首先,正常的监督机制未能发挥作用。上述事件中,既有法官、公务员这样的公职人员,又有王林这样拥有较大社会资源的普通人,对他们的体制内监督本应分属不同的体系,比如纪检系统、监察系统和反贪系统没理由介入到王林个人的监督,但对于另外一些公职人员,在事件转为公共事件之前,又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呢?
不仅如此,媒体的舆论监督职能,除了在王林身上有所行使之外,其余几个事件,往往是在网上形成舆情热点之后方才跟进,这究竟是偶然还是必然呢?
其次,法律乃至于司法制度未能发挥作用。在上述案例中,寻求司法支持的“关键先生”并非没有,但本身应该代表司法“公信力”的法官们都已深陷其中,在本就夹杂着情绪的民事纠纷中,仲裁是否能够被当事人接受,似乎也要打上一个问号。
最后,信访制度作为权力介入的“后门”,也没能发挥作用。当然,这里提及信访略有牵强,因为上述案例并不涉及这一途径,但是,类似的事件,如唐慧案证明,上访同样可以作为“关键先生”的一种选择,而且当上访和舆论结合时,对于权力的倒逼力量无比巨大,这一点,《南方周末》最近引发争议的系列报道已有明言。
正因为这些制度手段并未事前介入,诸多事件的必然性爆发就无法期待,当事人们往往另辟蹊径,寄望于舆论,而舆论在某一个点的爆发,在绝大多数人看来,充满着偶然性,落实到个体利益的伸张,比起中彩票的几率也不遑多让。
然而,事实果真如此吗?
偶然事件引爆舆论,只是个体问题的聚焦,并不是整体观察的本质。在每一个偶然事件背后,都是社会积聚已久的戾气在某个出口的勃然爆发,人们关注的往往不是事件本身,而只是几个冒犯公众“情绪”和“常识”的关键词的叠加,故此,这种舆论的逻辑的核心是“是非”,而非“事实”。在这个层面上,公共意义上的偶然事件都只是必然发展而已。
王林作为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成名的气功师,他用变蛇的绝活和为元首治病的传说,成为众多明星和某些官员拜访的对象。 他一直以来的低调被7月马云的一次拜访打破。
“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已经发生,最简单的政府感叹的队伍不好带,老百姓不好管了,政府说的这些话,老百姓也不信了。这就是逼迫中国进行变化的真正的动力。”
2012年 11月29日,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在参加某媒体举办的论坛活动中作出了如上表述。这段话无疑可以作为当前舆论环境的最佳注解。
当单向灌输变为“非程序的民主”
“一场静悄悄的革命已经发生”包含着两层含义,一重在于政府的主体立场上,社会管理的成本增加,公众不再只是被动的接受,而是开始寻求符合自身利益的因应;另一重则是民众在接受逻辑上,不再是单向的接受者,通过更加广泛的信息获取渠道,在进行消化判断之后,尽管无法对抗,却可以选择“不相信”乃至于“反诘”。
而网民对于偶然性事件的“围观”,恰恰是后者的具体反映。
对此,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终身教授赵鼎新曾对媒体指出,(网络舆论)公众参与无可厚非,根本不能说哪种公众参与好,哪种公众参与坏,这是他们的自由。目前中国社会价值观已经走向多元化,百姓对政府官员以及国内的媒体在某些方面的报道有着不信任感,因此,网络、微博等充当了百姓揭露社会黑暗、伸张正义的渠道。
但网络也是一个一哄而起的地方,是谣言传播的温床。
警察打人拍照上微博,可能会被解职。从这个意义上讲,这两年微博的确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国。但是,如果网络上公众的广泛参与可以被看做是民主的一种形式,那么它只能算是一种“非程序的民主”。
这种“非程序的民主”一旦和容忍性很差的文化结合,就会产生“多数暴政”。当前网上经常出现的恶意性的人肉搜索就是“多数暴政”的一种轻度体现。
总体说来,网络在公共事件中所起的作用并非“良药”二字可以界定,但它肯定会促进政府的执政思考力。在目前情况下,它是起到很多正面作用的。但是,它并不能让社会矛盾走向良性化。
事实上,在本文中涉及的部分事件中,网络舆论确实存在工具理性放大,而价值理性缺失的情况,尤其是在传统媒体作为主要事实核实渠道的背景下,媒体本身的不专业和媚众行径,也将网络舆论中“容忍性很差”的文化基因激发得淋漓尽致。
具体而言,王林事件是一个较典型的例子。在王林出走香港之前,舆论的批判已经从马云、赵薇延伸到了与王合影过的名人,参与者由网民自发走向了央视、人民日报,但是,除了王林在最初接受《新京报》采访时就已承认不过是“民间杂耍”的气功“神技”之外,批判的案例,多数仍是他昔日徒弟邹勇的爆料,如此单渠道的新闻来源,却能成为持续不断“大批判”的素材,无疑令人疑惑。当然,自从当地政府介入之后,王林被曝出的种种问题线索也在步步核查,但在未证实之前的批判,又所为何来,因何而起呢?
其实,王林这样的“大师”,除了上世纪90年代曾经红极一时之外,在中国漫长的前现代时代屡屡出现,但在史书上,往往是因为对政治的显性介入而身败名裂,而那些淡出主流视野的同道并未被时人所不容。
而王林,却在21世纪因为已经自承杂耍的“神术”被公众围观,这种经历,恐怕只能与1768年,也就是乾隆年间蔓延半个中国的“叫魂”妖术恐慌中枉死的丐帮(编者注:空盆来蛇早见记载,是旧时乞丐们的谋生把戏之一)前辈们相提并论了。
诚然, 对于气功的围观,基于的是新时代昌明的科学意识,但是,科学的精神为什么不能与“异端”相容,并最终引发一场由“气功质疑”起始,蔓延至官商勾结的揣测,进而延伸到“诈骗”的全方位“揭底”?
相信如果我们平心静气地回望,在我们只是看到“马云竟然也相信气功”的系列新闻初始阶段,少有人能够笃定后来暴露出的种种违法事迹,但是,在此,我们开始围观了,开始质疑了,这一点,正如赵鼎新教授所说,“毕竟人人还是有些‘正义感’的。”
只是这种正义感为什么并不常在身边细微处爆发,而在于己无关,事隔千里的地方勃然,那就是另一个话题了。所以,“非程序民主”的评价可谓恰如其分,因为以最浅显的理解而言,民主都应该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不仅仅是一种集体主义概念下的表达,即,我是大舆论中的“人民”。
复杂的不只是中国,还有中国人
说起《环球时报》没有多少人会感到陌生,在他们的评论和报道中,总是贯穿着“复杂中国”的概念,并以此作为立论的出发点,这一点曾经屡遭“群嘲”,但笔者仍不得不说其间略有些道理。
当然,即使是最激烈的现实批评者也会承认中国问题的复杂性,但更加复杂的仍是中国人,以及由无数中国人组成各种舆论场,乃至媒体。
最为有代表性的,恰是最近分属两岸热点的两个“冤案”,唐慧案和洪仲丘案。
前者在舆论领域几乎经历了大逆转,曾经被众多媒体争相报道,突出“苦难”和“坚韧”的母亲唐慧,曾经被无数媒体评论作为废除劳教制度的标杆人物的唐慧,突然遭到了《南方周末》文章的“颠覆”。
这种“颠覆”同样激起了不同立场媒体的不同反响,此处不多赘言。对此,笔者自然有自己的观点,但先行回顾一下被众多媒体引为标志的2003年“宝马撞人案”后,孙立平教授的一篇旧文中的评论:
“在该案件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后,地方政府官员纷纷发表谈话或接受采访,除了表明传说中的官员与肇事者没有亲属关系之外,均表示要查清事实真相,对案件进行公正的审理和判决。如果仅此而已,似乎并无不当。但人们所说的,也许是另外形式的权力介入,包括基于舆论压力下的舆论介入。但事实上,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所面临的,可能是一个两难困境:权力的介入往往导致司法的不公正,但在司法腐败杜而不绝的情况下,没有权力的介入,一些明显的司法不公正就无法得到纠正。而这个问题,已经涉及权力与司法之间更为复杂的关系。”
看完这段话,是否有些似曾相识?事实上,我们在“唐慧案”中争论的所谓“舆论-权力”问题和10年前并没有什么区别,这一点,与孙立平教授2012年在媒体论坛上的发言暗合:“过去这十年,体制有多大的变化吗?没有,但是整个社会的生态已经发生了变化。”按照他的说法,这种“形势比人强”也正是“中国社会真正将来的动力”。
但是在这个变化进程中,谁落后了?权力落后了,还有谁呢?其实是媒体。10年前,媒体以悲情的方式呼唤对弱者的同情,进而引申对强权的反抗,10年后,仍是塑造典型形象,进行这样的反抗。那么,媒体中对于这种形象塑造模式的颠覆和反动又是否先进?
其实同样存在问题,既然是“颠覆”其实就是默认舆论判断是一种集体主义的命题,提出的“我反对”更多地是对整体的立场和态度的反对,而非对真相的挖掘,事实上,不止一位的“颠覆唐慧者”均在平衡报道上有着不可忽视的技术问题。这一点,不恰恰是我们强调个人价值同时又纠结于集体主义思维的真实写照吗?
相信不会有人反对,媒体应该是舆论中理性的基石,但现实让人沮丧,即使是标榜理性解析“复杂”的媒体,实质上仍是一种立场语言的行为艺术,而曾经被人们寄予希望的媒体,却在担当着迎合民粹的角色,而这可能恰是中国当地政治文化熏陶的主色。
这种结果,我们只需转向海峡对岸,聚焦洪仲丘案引发的争议,即可见一斑。当人们津津乐道于20多万人机会的社会运动的时候,是否有分析其间存在的文化动因?为什么人们的戾气以这种方式释放?为什么在美国辛普森案中“举国皆曰有罪”的环境下,依法的判决之后,曾经的舆论戾气能够消失无踪?
如果不能树立对程序正义的信仰,固守对实体正义的追求,只会让我们在行为艺术的道路上走得更远,距离现代国家也只能是南辕北辙。
亨廷顿曾概括了美国的政治结构之所以独一无二:“不是因为它太年轻,而是因为它太古老。”中国的现代化问题其实也一样,价值理性思维的培育走得太慢,赶不上物质的高速发展,既应归因于教育的错位,更应回归每个人的自省。否则,偶然事件只会更多,它所带来的恐惧也终将笼罩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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