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著名教授于建嵘发起的“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微博活动发展到今天,网友已经开始意识到,大多数的乞童是由父母或其他亲属携带乞讨的,而并非之前所想的受到拐卖残害。人们开始提出解决乞讨儿童问题的办法。

于建嵘在接受采访时说:“要杜绝一切儿童乞讨,让所有乞讨儿童都回到学校……”,《新京报》也发表《让乞讨儿童在中国大地上绝迹》的社论。有人质疑,让乞讨儿童绝迹,这可行吗?它是否会带来收容遣送制度的借尸还魂?[资讯专题:解救流浪乞讨儿童]

正方:让乞讨儿童在中国大地上绝迹

理由1:带孩子去乞讨,证明父母已无法尽到抚养义务

如果父母带着孩子出来乞讨,这已经证明了父母没有能力尽到他们的监护责任,无法尽到他们的抚养义务。未成年人不存在自愿或者不自愿乞讨的问题,尤其是现在在街头乞讨的孩子大多不到学龄,甚至只有一两岁,更无法理解什么是乞讨。对于目前父母无力抚养,跟随父母乞讨的未成年人,可以变更监护人,通过收养或者进入儿童福利机构。[详细]

理由2:父母无法尽责,政府就应承担起保障儿童权利的义务

政府对未成年人应尽到特殊保护和救助义务。公安部门一如既往地保持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高压态势,民政等部门更加积极地行动起来为那些被拐卖的、乞讨的儿童,提供公共救济,倾全社会之力给孩子们提供保障,不让儿童上街乞讨。对于不能尽到监护义务的父母,应当通过立法暂时解除与子女之间的监护关系。完善慈善制度,加大对儿童福利事业的投入,将孩子的事最为最重要的是去做。[详细]

理由3:儿童有受照顾、受教育的权利,乞讨生活会破坏这种权利

成人有乞讨的权利。但未成年人则要接受别人的照顾。孩子出来乞讨,父母首先有责任。父母如果担负不了扶养的责任,则国家会来担负。即使在还没有全民医保的美国,低收入家庭的孩子一出生还是有医保,并且可以保持到十八、九岁。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有受教育的权利,而九年义务教育也是强制性的,一旦孩子跟随父母陷入到乞讨的生活中,其流动性和经济状况很难保证孩子能得到受教育的机会。[详细]

理由4:乞讨固然是生活方式,但文明国家不会让孩子上街乞讨

1909年美国政府开始承担起儿童救济和儿童福利的主要责任,并制定一系列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和福利政策。而父母强迫流浪儿童去乞讨也是不可能的,在美国的法律体系中有一项规定,父母如果虐待、忽视未成年人,将会被取消监护人资格。同时,美国政府会兴建一些临时性的庇护场所给流浪儿童居住,对无能力尽到监护责任的父母,政府也会劝着他们去援助中心接受工作技能培训。[详细]

 

调查

1.你认为“随手拍照解救行乞儿童”微博活动将取得什么效果?
解救大批被拐儿童,打击拐卖儿童犯罪
行乞儿童大多不是被拐卖的,方向错了效果不大
会导致被拐儿童被转移藏匿,可能会有反效果
说不清
2.你认为“随手拍照解救行乞儿童”微博活动的意义是什么?
拯救一人即救世界,功德无量
将推动有关制度建设,儿童将得到更好保护
公民借助新媒体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典范
网络关注热度很快会降低,意义不大
说不清
3.你认为应如何根本解决儿童行乞现象?
应立法全面禁止,由公安机关强制送救助部门
应完善社会福利体系,帮扶贫困家庭
不应追求根本解决,正常的儿童行乞也应容忍
说不清
4.你认为打拐难的原因主要是什么?
流窜作案缉捕困难
地方公安机关的人财物力不足
地方政府机关的不作为
法律对于拐卖儿童惩罚力度不够
被拐儿童数据库建设不完善,难以快速比对
民间对于拐卖收买儿童现象的默许
其他
 
反方:不应"一刀切"立法禁止儿童乞讨

法理困惑:文明国家更应该尊重权利与自由 不把由环境造成的过错变成犯罪

有人就认为,有的时候,对于那些生活没有着落又缺乏谋生手段的残疾人和儿童来讲,组织他们进行乞讨可能还是帮助他们的手段,因此不应禁止,更谈不上入罪。“韩红爱心行动”志愿者关廉明律师认为,乞讨是一个人的自由,要以立法的形式禁止未成年人乞讨,可能涉嫌的就是侵害公民人身自由的问题。参考马克思的论述,他在《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指责德国莱茵省的林木盗窃法是世界上最野蛮、残酷的法律,因为这些法律都是用来对付贫困者的。他指出,“既然人的性格是由环境造成的,那就必须使环境成为合乎人性的环境。立法者要肩负起责无旁贷的义务,不把那种由环境造成的过错变成犯罪。他应该以最伟大的人道精神把这一切当做社会混乱来纠正,如果把这些过错当做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来惩罚,那就是最大的不公平。”[详细]

操作难题:撤销“不能尽职父母”的监护权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父母没有履行好子女的监护权,国家怎么干预?其实现行法律也有规定,就是由福利机构进行暂时安置;再上升到法律层面,撤销监护人的监护权,但难就难在撤销监护权。当前法治一再遭到破坏已是事实,以法律精神来剥夺乞丐父母对所携子女监护权,从理论上可行,执行上却很难,因为没有人实际尊重法律精神,“合法强拆”尚且造成如此多的悲剧,何况“合法夺走”别人子嗣?执法机关也完全可能因为畏惧执行中带来的维稳麻烦,而对儿童行乞的管理继续睁一眼闭一眼,让一切涛声依旧。[详细]

现实考量:福利院从来不美好 儿童的希望从来不在那里

关廉明律师认为,志愿者福利机构是不适合做监护人的。福利院是一个工作机构,肯定缺少亲情、缺少家庭关怀,不能让孩子在福利院生活。尤其他有父母或者其他的自然人可以养护的时候,我们不可能把孩子从父母中夺过来,交到冷冰冰的福利院去,这不符合我们目前的现实。没有一个国家的福利院是美好的场所,它所能提供的,也仅是底线的救助。它给不了行乞儿童希望。[详细]

值得警惕:收容遣送制度变相回归 还是弱者受到迫害

实际中,没有什么人会喜欢乞丐,尤其是城市管理机关,他们更希望得到将大小乞丐清理出街面的“法律武器”。尽管人们也在警告,在救助乞讨儿童的过程中,应该防止事件演变为“全面禁止行乞”。但是这样利于市容市貌的矫枉过正思路在执行中恐怕在所难免。网友“飞越疯人院”就发表博文认为,“微博打拐”渐渐地被狂热所左右,弱小者的权利更加被漠视,若狂热在社会大众中滋长,可以预见对弱者的迫害不远了。不要忘记已故法学家蔡定剑的警告:“我们要防止以各种变相手段恢复对流浪乞讨的强制措施回头。”[详细]

  • 因被拍照女子怒摔铁碗。警方随后证实,她们确系母子。

  • 因被举报,携带儿童乞讨的妇女被警察带走。

  • 福利院对他所能提供的,也仍仅是底线的救助。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分歧?

你认为政府是万能的吗?

让乞讨儿童在中国大地上绝迹,让政府从父母身边将乞儿带走,交由政府负责他们的生活、学习和所有一切。如果是这种情况,非得有一个极为强大的政府才能做到。这个政府首先得非常有钱,其次有很大权力,能将孩子从父母身边带走。并且,这种大工程,或许只有极权政府才能完成。

你希望有这样一个政府吗?退一步说,你认为今天的政府能处理好全国乞讨儿童的安置问题吗?这次的微博活动,本身便源自对政府的失望,何以又回到了对政府的过分信心上呢?

这是一个开满鲜花的世界吗?

也许这是天性,一个人总倾向于将世界想象成自己以为的样子。大部分时候,是开满鲜花、充满了爱的世界,就像很多人对童话长盛不衰的需求。

关于是否应该彻底禁止儿童乞讨的争论,归根结底是世界观的争论。正方认为,这是一个美好的世界,因此容不得乞讨儿童的存在;这是一个平等的世界,不能让大乞丐生小乞丐,小乞丐长大了再生小乞丐,而应该有平等的接受教育、选择生活的机会。但这个世界并非是“我以为”。

一个问题能终极解决吗?

或许每个人都有“鲜花梦”,但变成“鲜花病”就有点危险了。如果相信这世界开满鲜花,这是一种可爱的善意,但如果便因此认为这世界应该立即变成处处鲜花,就会出现很大问题了。中国近代史中,群众希望能消除贫富不均,实现真正平等,结果却是,大家的确财富均等了,却是一起变得很穷。

让儿童不再乞讨,这是一种善良的愿望,却不可能立刻变成现实,也许永远也不能。即便在非常发达的国家,还是有儿童乞讨现象的存在。作为一个理智的个体,必须意识到一点,很多问题,甚至大部分问题,都没有终极解决办法,只能慢慢来。就像人类对真理的追逐一样,没有终极答案,只能一点点接近。

我们能做的是什么?

“向世界呼唤和平,呼唤公正,呼唤仁慈,呼唤同情,呼唤人道,呼唤文明!”这是柯灵对《三毛流浪记》的评价。三毛算是最知名的小乞丐,每一个读到他遭遇的人相信都会有柯灵这样的心情。这是非常可贵的爱心和善良。如果人没了这种这份善良和爱,世界不知会变成什么样。

但在具体采取行动时,却不能仅凭这种善良行动,更需要的是理智,好心办坏事的情况并不少见。在争论之外,我们可以做的很多。最微小的,在遇到一个小乞丐时,不吝啬几个硬币;再往大点,可以敦促民政部门发挥作用,给乞丐们多一点福利;如果还想做更多,可以创建NGO,这首先得从敦促政府放开对NGO的管制开始。从这次微博行动中,我们看到了民间力量的巨大,如此可贵的民间力量,可以做出很多事情来。熊培云说,重新发现社会。小政府、大社会,这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未来。

  • 人们希望这个世界充满鲜花,也许才如此热爱童话。

  • 由张乐平创作的《三毛流浪记》是家喻户晓的小乞丐故事。

  • 台湾社会民间慈善很成熟,每年春节都有专门招待贫困人群的“尾牙”。

结束语Conclusion

任何一种观点都是可贵的,即使还没有共识。重要的是问题有机会得到全社会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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