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9 总第657期 编辑:魏巍

近日,包括央视在内的多家主流媒体纷纷报道,由于拒绝强制性消费,有游客在从丽江至迪庆途中被赶下车,随后,游客在迪庆州旅游局投诉时,旅游执法人员言语粗暴。为何执法者也与游客产生纠纷?这是一起偶然事件还是由固有利益链条导致的必然结果?究竟是什么原因,让黄金周的游客们每走一步都担心前边存在着陷阱?[详细]

风景名胜,到底是谁的?

如果说导游宰客是一种“恶”,当地旅游执法人员的丑陋表现则属于一种更大的“恶”。显然,倘若没有权力罩着,没有执法人员在背后充当保护伞,导游有再大的胆子,也不敢如此猖狂。

那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的让游客“滚蛋”,暴露了这样一个需要直面的问题:香格里拉,究竟是谁的?

从庐山到香格里拉,游客一步一个槛

上月底,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称,按其部署,“十一”期间全国约1400家景区将实行门票价格优惠,平均优惠幅度约20%。然而正是该消息提及的江西庐山景区,近来却因为“票中票”现象备受质疑,据媒体报道,庐山虽然门票标价180元,但美庐别墅、庐山会议旧址等都要单独收费,据网友统计,若看完全部景点,仅门票就需近1400元。庐山方面回应称,是统计方式问题导致这一巨额数字,按其计算方法,景区内所有门票费用加起来“仅515元”。

这并非舆论首次关注景区“票中票”现象,大景点中的小景点二次收费,对于经常外出旅游的人来说已经司空见惯。只是,在“十一”黄金周这一特殊时间节点,尤其是新《旅游法》实施、景区降价利好不胫而走之际,这样的现象难免要受到考问。

“票中票”现象只是今年“十一”黄金周旅游纠纷中的一个舆论热点,部分游客在云南迪庆的遭遇更值得反思。

据央视报道,由于拒绝强制性消费,有游客在从丽江至迪庆途中被赶下车,随后,游客在迪庆州旅游局投诉时,旅游执法人员言语粗暴。迪庆方面决定对事件所涉及的旅行社处以10万元罚款,停业整顿1个月,并将相应执法人员调离迪庆州旅游执法支队。这一处理结果随即受到批评,过去的旅游纠纷多发生在游客和旅行社之间,就其本质而言是利益纠纷,因此结果多以处理旅行社一方告终,此次纠纷涉及执法者一方,有媒体批评迪庆方面的处理方式等同于变相保护。

本该属于大众的景区成了少数人牟利的工具

如果说导游宰客是一种“恶”,当地旅游执法人员的丑陋表现则属于一种更大的“恶”。显然,倘若没有权力罩着,没有执法人员在背后充当保护伞,导游有再大的胆子,也不敢如此猖狂。沿着这样的思路继续追问下去,那么,执法人员不加掩饰的嚣张底气又从何而来,为何敢于如此明目张胆地执法犯法?尤其是,那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的一声让游客“滚蛋”,暴露了这样一个需要直面的问题:香格里拉,究竟是谁的?

事实上,这声“滚蛋”只是不经意间呈现了这样一种更大的荒诞现实:无论是自然资源还是文化遗产,这种上苍和祖先留给我们的财富日益成为少数人的牟利工具。名山大川也好,名胜古迹也罢,统统被圈起来收钱,而且价格扶摇直上,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传出一波景区门票涨价的消息。

侵害游客权益的事情为何屡屡发生?

执法者原本应保护游客合法权益,此次云南迪庆执法人员的表现却背离了这一原则,不仅如此,其表现甚至可作为执法者与旅行社存在利益关联的一大佐证。

在当地旅游部门眼里,这景区似乎成了他们的自家后院,想让谁来就让谁来,想让谁走就让谁走。

景区公共资源在当地看来是自家后院

香格里拉是许多人心目中的世外桃源,也是国内几个最小资的景区之一。显然,香格里拉和国内其它著名自然景观一样,是大自然赐给我们宝贵的公共资源,属于每一个国民。只不过,在当地旅游执法人员的眼里,这景区似乎成了他们的自家后院,想让谁来就让谁来,想让谁走就让谁走。

其他如庐山等景点亦是如此。庐山“通票不通”的最大问题就在于一山六治,庐山的资源被六个管理部门分割殆尽,人人都像在里边捞一杯羹。于是就出现了不同的管理部门各自圈地收费。虽然说逛遍庐山光门票就花1792元有些夸张,但就庐山风景区管理局的回应也是要515元的。相比之下,美国黄石公园收费10美元、法国卢浮宫为8.5欧元、英国白金汉宫成人票价12英镑——这个价格在英国和到酒吧喝两杯啤酒差不多;而韩国“世界文化遗产”昌德宫门票3000韩元,在当地也就买俩苹果。

香格里拉事件也是固有利益链条下的必然结果

在香格里拉事件发生后几天,云南迪庆将主管官员撤职。但更值得深思的是,为何执法者也与游客产生纠纷?这是一起偶然事件还是由固有利益链条导致的必然结果?从媒体披露的游客与执法者的对话看,后者在处理投诉过程中表现消极,甚至劝导游客按照旅行社要求“理性消费”,自始至终更像是与旅行社合谋而非维护游客权益。

这些细节或可引导我们思考游客权益保护问题。执法者原本应保护游客合法权益,此次执法人员的表现却背离了这一原则,不仅如此,其表现甚至可作为执法者与旅行社存在利益关联的一大佐证。新《旅游法》对旅游行业提出了更多规范,无疑有助于游客权益保障,但即便在法律的约束下,相信今后解决多数旅游纠纷仍将围绕游客、旅行社、执法者三者之间展开,这就意味着游客能否讨回公道,很大程度上寄希望于执法者的积极、公正执法,迪庆执法者的此番表现显然背离了游客的期待。

保障游客权益依然任重而道远

旅游法本身还存在短板,才会让它在通过“大考”时如此艰难。旅游法除了赋予旅游执法机构强有力的手段外,对执法机构本身的监督与制约也应当到位,要让旅游执法机构超出其权力范围内的事情做到权力不越位,同时做到在权力职责范围内到位。

不能继续纵容下去的,是旅游市场上泛滥已久的公共资源私益化现象。

《旅游法》存有短板,还需更加完善

按照旅游法的规定,当旅客与旅行社和导游发生纠纷时,有四种解决方式,“双方协商、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种方式在强制消费面前根本无效,人家本身就是“地头蛇”。仲裁和诉讼方式只适合于少数人,因为旅客往往遇到的是小额诉讼,旅客是耗不起人力、物力,最适合的当然是向消协特别是政府旅游投诉机构投诉。当然,很多地方的旅游执法机构是尽心尽力的,但是,如果遇到了迪庆州旅游局工作人员这样的执法者,他们岂不傻了眼?

管理部门也该提升公共管理能力和公共资源供给能力

不能继续纵容下去的,是旅游市场上泛滥已久的公共资源私益化现象。什么时候,作为公共资源的景区不再成为某些地方政府的小金库与摇钱树,游客不再被某些人视为勒索的对象;什么时候,对公共景区以“收归国有”的形式釜底抽薪,防止公共利益地方化、部门化……黄金周的种种乱象,才不会继续刺痛人们的神经。

旅游行业长远发展,黄金周达到预期的经济目标,都须立足于切实的游客权益保障。庐山景区的“票中票”现象以及游客在迪庆的遭遇,都暴露了当前游客权益保障的薄弱环节,就这些现象,当然应该厘清问题责任,加强问责,但也应看到,旅游行业形形色色的黑幕由来已久,游客权益保障任重道远,有赖于各方的重视与切实行动。

寄生于黄金周身上的积弊每年都在上演,且愈演愈烈,政府之手的干预和改造力量始终积贫积弱。倘若地方政府只是一门心思赚钱,却无意提升公共管理能力以及公共资源供给能力,那黄金周迟早要变成狰狞的假期,继而遭人唾弃。

调查

  • 1.你以后还会选择黄金周出游吗?(此问必选)
  • 2.你认为大陆景区的门票贵吗?(此问必选)
  • 3.你认为该如何有效保障游客权益?(此问必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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