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在渊:见义勇为英雄就该提拔重用
见义勇为英雄、广州阿叔陈学潜被所在单位提拔了。有新闻报道说,陈英雄回到原工作单位后,已从一名普通的采购员被提拔为楼面副经理,工资也由原来的1800元提到3500元。
首先要对这家单位表示敬意——好样的!我们“挺”陈学潜,同样也“挺”这种有正义感的单位。
作为土生土长的广州人,陈学潜的英雄事迹被认为是情义广州、正义广州的体现,其浴血斗劫匪的壮举感动了很多市民。英雄最后会得到什么样的回报?看到这则新闻后,广州街坊大可以松口气了。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有不少见义勇为者不但流了血,最终还流了泪。报载,曾在湖北勇斗持刀歹徒而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的山东农民仇文才,因生活潦倒,不得不流落济南街头乞讨。由于媒体介入,仇文才得到相关部门关注。虽然最终待遇问题解决了,但英雄的际遇让人不胜唏嘘。
好在陈学潜身上,我们看到了好人终有好报的广州义气。陈学潜勇斗劫匪的当天下午,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即火速认定其见义勇为的行为,并奖励三万元;住院期间,广州市表示由政府承担全部医药费。这些举动让人欣慰。不让英雄的血白流,仅有荣誉肯定不够,还需要一定的物质奖励,以及相应的社会福利待遇,解决英雄见义勇为的后顾之忧。
这种要求并不过分。其一,见义勇为者所流出的鲜血,有理由获得荣誉和物质的嘉奖,这是一个道德社会的应有之义;其二,对见义勇为者重奖,甚至提拔任用,是弘扬社会正气之需,也是激励更多人见义勇为的必要条件。陈学潜被提拔、加工资,是应得的福利嘉奖,受之无愧。 (子在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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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子在渊
编辑:
郭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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