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今年年底前,北京18个区县45万公务员将结束公费医疗,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轨。届时,将通过区县设置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来保障其原有待遇水平不降低。他们将和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员一样,可以选择多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同时领取社保卡,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据悉,北京市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包括中央、市级、区县级机关总人数为160多万人。(4月23日《北京日报》)
一个公民权利平等的社会,其生命卫生健康权保障之间,原本不该随身份梯度高低而产生落差。而今,我们暂且抛开9亿农民和民营、个体等职工的医保覆盖面积极小的状况不说,单就数千万国企职工来说,他们在上世纪90年代初,在并无民意基础支撑的前提下,全国“一刀切”实行医保制度。这造成同一国度的国家职工生病就医,公职人员公费全报,甚至频现官员多报的丑闻;而大多数企业职工却只能报销住院费的60%。而且还得剔除大量的自费药部分,这还是以从他们一两千元月薪中抽出两三百元自缴款作为代价。
从前年中科院披露的一份医卫资源分布的调查资料中我们可窥一斑——在我国公共财政投入的医疗费中,80%是为850万以党政干部为主的群体服务;全国党政部门有200万名各级干部长期请病假,其中有40万名干部长期占据干部病房等。数年过去,即便从前年年底至今,新医改方案及配套细则已陆续“临盆”,公费医疗与参保后的多数公民就医报销的比例不平等问题,仍未深度触及。往往还只是停留在舆论的腹诽层面,这使得“医卫不公”这个制度性“怪瘤”依然存在于社会肌体里。
在事关公民医保待遇方面,原本就该全民一致,不设职级落差,任何落差的生成都是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践踏。机关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按理说是人民的公仆,公共税款的“看牛娃”,理当尽心守护,不应享特权。而且这种对自己有利的特别福利的政策出台,往往是说干就干、不留悬念。而一旦舆论质疑,使其不得不剥离这种不公福利时,往往是今年研讨,来年试点。此时,尽管公众不断置喙,公职人员依靠着人民交给他们的话语权、决策权,往往不动容、不着急,甚至还增设捍卫既得利益的蛋糕不被切割的一层保护膜。
这实际上已将自身列入“特殊公民”的行列,但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即便尚处公共资源和社会财富短缺的初级阶段,公民生命健康保障权,理应实现基本的人人平等。公仆在这方面必须以对历史和未来高度负责的态度,率先垂范,做“人人平等”的急先锋,而非特殊利益的先得者。所以,尽管我知道北京今年区县45万公务员医疗“去公”已很不易了,但我认为,既然知悉这种顺应民意的决策已迟到了,就该干得痛快点,像当年推行“医保一国两制”一样,一竿子插到底,将北京市所有公职人员都纳入基本医保,以期带动全国更多地方尽快全部取消公费医疗制度。
□周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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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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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尚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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