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涤明:逼迫教师服从拆迁难逃官商勾结之嫌
2010年02月21日 08:13扬子晚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作者:马涤明

天津市宁河县政府动用行政手段介入商业拆迁,不但许多政府部门都是拆迁工作成员单位,还采用“谁家的孩子谁抱走”的工作方式——拆迁户们被分属到各单位“负责”。多名教师因不配合拆迁,受到停课处理或调到偏远山区的“待遇”;县委县政府要求他们“作为教师更应该深明大义”。(今日本报A11版)

宁河县这场商业拆迁中政府使用的两个词语很有意思,一个叫“孩子”,一个叫“大义”。“孩子”,指的是公职人员,既端公家饭碗,就得听公家的话,就得像孩子必须听家长的管教一样。“大义”,就有点不好理解了;商业拆迁是为商业开发服务,商业开发又是为房地产开发商牟利服务,拆迁户们说得对,“应该按市场规律办事”;可是,本属于市场活动范畴、商人营利的事情,在政府这里怎么就成了“大义”?拆迁户是“孩子”,商业拆迁是“大义”,莫非,政府帮助开发商拆迁属于“大义灭亲”?

我们没有证据说这场商业拆迁背后有官商勾结、利益交易等等,但是官员们把为商人服务提高到“深明大义”的高度,并以行政手段逼迫公职人员服从“大义”,谁和谁穿一条裤子,这个问题是一目了然的。

“谁家的孩子谁抱走”,谁家的“孩子”谁负责,所以拆迁户、教师都有人“负责”;然而开发商更有人负责,而且是真正的,不加引号的负责,开发商又是谁家的“孩子”呢?显然,在宁河县这里,开发商成了政府的“孩子”,政府和官员们竭尽其能不让开发商利益受损。当然,开发商的利益也许就是当地政府的利益,甚至很难说清有没有个人利益在其中。但有一点是清楚的,离开利益动机,什么“大义”都未必是真的。

孩子   教师   大义  
 您可能对这些感兴趣: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查看心情排行]

        
感动同情无聊愤怒搞笑难过高兴路过
      
  共有评论0条  点击查看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凤凰网保持中立。
     
作者: 马涤明   编辑: 彭远文
更多新闻
凤凰资讯
热点图片1热点图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