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火灾需要怎样的救赎
2010年01月18日 08:58新华网-京华时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很多灾难追究起来往往都是人祸。昨天,朝阳区东坝乡“阳光乐园”幼儿园失火,9名孩子逃生,1名女孩丧生。

没有证件、两位老师看管几十个孩子、4间简陋的房舍,这样一组信息告诉公众,这是一个于孩子来讲的危险境地。幼儿园的开办者当然要为灾难承受罪罚,但这也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事发幼儿园所在村子,多数居住者是外来工。这些打工者要劳动养家,撇下的孩子需要有人看管——这是这所无证幼儿园得以存在两年的现实基础。像这样名为幼儿园实为隐性托儿所的地下机构,显然不止这一所。

关闭“阳光乐园”很容易,但怎样解决外来工子弟上学,尤其是给幼儿以快乐安全的童年,则显然没那么容易。深究起来,当地的基层政府部门难辞其咎,一所不正规的幼儿园何以在眼皮子底下长年开办?

将孩子置于危险境地是一种犯罪,去年开始实施的《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就将这样的理念植入法律,将孩子单独留在机动车内,让孩子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等等,都将受到法律惩处。以此反观发生在“阳光乐园”的惨剧,有多少方面需要检省已无需多讲。不难看出,众多方面集体缺失未成年人保护观念,导致这出惨剧发生。我们实在不忍心过多谴责将孩子送进非法幼儿园的外来工,他们的生活压力,是旁观者无法体会的。出于法律责任的担当,无证且不规范幼儿园的开办者,也仅仅能够承担个案责任,需要全面反思的是负责公共服务和监管的政府部门。

在外来工集中的社区和村落开办正规的托儿所和幼儿园,是政府部门应该承担的职能。退一步讲,即使条件受限,政府不能办所办园,那么通过监管或有限的财政补贴,使具有托管需求的“黑幼儿园”完善条件,以达到安全的环境指标,才是对这起惨剧的真正救赎。(王艳明)

幼儿园   孩子   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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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艳明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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