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畅:平凡人的恶举更是社会悲剧
2009年12月14日 10:17长江商报 】 【打印共有评论0

湖南益阳市安化县高明乡阴山排村近日发生一起重大杀人纵火案。12日5时许,安化县高明乡34岁的村民刘爱兵持猎枪袭击本村村民,并纵火烧毁6栋村民房屋,致13人死亡、一人重伤。目前,还没有确切的消息说明犯罪嫌疑人杀人纵火的动机。

个体行为,总是充满了偶然性,即便社会近臻于至治,同类案件仍然可能发生。一个人的犯罪心理,固然可以用心理学、社会学等知识进行分析,但恶举背后的一瞬间念想,我们无以捉摸,无以预料,无以控制。正因如此,对个体之恶,任何阐说均显乏力。

可是,当同类案件并不是孤案,而是以一种现象予以呈现呢?灭门案的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是否还不足以集中说明某种社会问题?11月27日,北京一家6口被杀死于家中;11月15日,广西环江一男子疑因恋爱受阻连杀女友家中5人;11月17日,云南禄劝县6人被杀。最近的恶性案件,是湖南长沙街头抢劫杀人案。而往更早些时候追溯,案例还可以列举更多。当恶性杀人案以现象的方式呈现,除了哀叹人性恶的一面,仍有必要进行社会层面的反思。

当然,之所以称此为一种现象,是基于媒体报道的集中程度而言。我们固然可以说,这只是新闻所呈现的现象而已,因为同类案件都会得到报道,所以看似集中。但是,即便如此,也足以引人警惕,因为哪怕新闻报道不达到如此集中程度,也足以说明背后社会问题的存在,否则的话,就表明我们太过容忍与麻木。

值得反思的理由还不止于此。这些案件中,嫌犯抑或罪犯身上,多数并未体现某种复杂的利益纠葛,更与黑恶力量不沾染关系。他们的恶举,是非常低级的,本是最基本的理性思维可以轻易压制的。换言之,犯罪的直接动机,是那么不可思议,那么超出常规的理性,却反而集中地呈现出一部分群体最真实的心理状态——这些心理是那么脆弱,已经不堪一击,以至于恶举轻易突破理性的防线。

如果说,犯罪有黑恶势力背景,那么加强社会治安与打黑是有可能解决的。但是,这些都不过是凡人之恶,在恶举出现之前,他们可能就是我们身边看似普普通通的人。正如益阳市杀人纵火案的嫌犯,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村民。但在另一方面,恶举却是令人发指的,极度震撼人心,以至于这些人一经报道便被舆论想当然地认为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这些恶性杀人案件,在一定程度上显现出一部分人群身上那人性灰暗一面的过度滋长,以及当前社会心理防控底线的失守。事实上,这些不过是陌生人社会病状的一种,是人与人之间敌视态度的高度恶化。而更重要的是,平凡的人,恶性的杀人案件,这些因素将直接导致我们的安全感大大下降。

作为社会层面的反思,我们无法得出直接的结论,将这种现象锁定在某一个社会问题之中。相反,这可能只是多重社会问题交杂之下的产物,是社会问题积聚到一定程度下所呈现出的平凡人的恶举,并在一定程度上显现出部分人群衰弱的心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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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肖畅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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