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耕身:是不是“豆腐渣”,领导说了算?
2009年08月11日 08:13解放网-新闻晨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不是豆腐渣工程”——去年11月杭州地铁建设工地坍塌事故中让人辛酸的说法,同样出现在刚刚发生的合肥塌路事故中。

8月9日,合肥一处地下人行通道发生坍塌事故,并在随后的20分钟内又发生两次小范围塌方,多辆车辆、多位市民落入塌陷区。合肥市一位负责官员随后表示,这次闹市区塌陷事故只是一个在建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一个差错,未建成的工程还没有接受使用的考验,绝对不是“豆腐渣工程”。同时,任何事件都要用事实说话,希望社会各方不要随便给它贴上“标签”。 (8月10日《法制日报》)

相比杭州事故致死21人的惨痛,用湖南株洲官员对当地垮桥事件的那句评语来说,合肥塌路事故的事故结果可谓是 “幸运的”。但除此之外,一定还有一种更大的“幸运”,那就是发生塌陷事故的只是一个在建工程,且还没有接受使用的考验。因为在当地官员看来,这意味着它绝非“豆腐渣工程”。这已是一次对“豆腐渣工程”的彻底颠覆与重新定义。它让人惊心动魄之处在于,以此种定义,发生在2007年8月13日、造成64名工人遇难的湘西凤凰大桥倒塌事故,将同样不是像后来定性的那样乃“豆腐渣”——因为它同样是在建工程,同样没有接受过使用的考验。

令我感到大惑不解的是,怎样的问题工程才可以被视为“豆腐渣工程”?事故发生当天,合肥市就召开原因分析会,初步分析认为该工程设计没有缺陷,是施工单位“没有充分考虑到老城区施工的极端复杂性”;施工中恰逢路面交通车流密集,动态承载压力超出预计,最终导致塌陷。然而,工程的设计及施工,难道不该因地制宜吗?没有充分考虑到施工复杂性的工程设计,怎么就“没有缺陷”了呢?而作为另一个事实,“在施工及设计过程中,没有考虑到周边环境的影响”,恰恰是造成杭州地铁工地坍塌事故的主因之一。

每一项工程,都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多个部分。任何一部分的懈怠与缺失,都将成为致命隐患,造成“豆腐渣工程”。 《法制日报》的报道指出,据初步了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疑无相关施工经验。对此,有关方面又该作何解释?

一个地下人行通道工程,仅仅由于路面之上车流密集,就发生了坍塌,它却又绝非“豆腐渣工程”。这很难不让人产生理解障碍。但无论如何,一个有起码专业精神的判断是,一个工程到底是否“豆腐渣”,不是由领导说了算的。更重要的是,在事故原因还未真正弄清之前,便急于以“在建工程”为由判定其并非“豆腐渣”,未免有些荒唐。合肥那位负责官员希望,任何事件都要用事实说话,社会各方不要随便给这起事故贴上“标签”。问题在于,在事实尚难以说话之前,拒绝“被标签”的合肥方面为何却“随便”给它贴上了一张“绝非豆腐渣工程”的标签?

公共舆论的标签主义是不好的,但通过越来越多的工程质量事故人们发现,拒绝“被标签”正益发成为一些地方政府敷衍塞责的“标签”。黑龙江呼兰河大桥坍塌,铁力市政府无视大桥早已存在的隐患,并在专家未到场的情况下就作出“是一辆载重车严重超载”的结论;杭州地铁工地坍塌事故,尽管有中国工程院院士王梦恕在现场指出了事故的种种原因,但杭州方面仍坚称“杭州地铁的运作过程是科学的、审慎的、充分的”,并一度上演政府与院士激烈辩论的情形。而如出一辙的是,地方政府的结论最后都被推翻。

当拒绝“被标签”成为地方政府的一种“标签”,合肥塌路事故的原因与责任真的有什么意外吗?至于“豆腐渣工程”,真的能被重新定义吗?

(作者为资深媒体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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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耕身   编辑: 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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