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吴堡县的14位青年,因为档案被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弄丢,结果无法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职位。在当事人和家长强烈要求下,县里成立了专门的补档小组,前往14名青年的毕业院校,集齐了他们在校时期各项记录的复印件,并去省人才中心开具了《人事档案鉴定书》。然而,补办的档案大部分不被承认有效。现在这些丢了档案的青年,有的在国企当临时工,有的在工地上干力气活,对人才中心丧失了信任,也对前途失去了信心。有家长表示,自己有个女儿在读书,“将来档案一定死抱着不放”。(8月5日《中国青年报》)
多年来,档案对很多人一直很“神秘”。其实,招聘、调职时用到的人事档案,无非是教育经历、奖惩情况,以及身份、职称、社保等记录。刚毕业的大学生,还不涉及职称、社保,第一次应聘机关、事业单位,也不涉及身份问题,而他们的教育经历、犯罪记录等,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认定。换句话说,这14名毕业生的原始档案丢失,原本就不是参加工作的障碍。现在他们补办了各种记录,有关部门仍不予承认,不给他们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机会,是绝对不合理的。
改革现行人事档案制度,还需要一定的时日。但即便现行档案制度还有阻碍,吴堡县这些青年的前程,也不应当被丢失的“档案”绑架。事实上,让他们无缘机关事业单位的,并不是这些档案本身,而是当地官员以制度为借口,人为设置障碍。报道中有个细节很耐人寻味,有两名档案丢失、现持补办档案的青年,一名被录用到县组织部接受分配,另一名则进入县级事业单位,两人的档案都未出现任何问题。与其他人不同的是,两人的父母皆供职于县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或许,这是能打开吴堡县“档案门”的钥匙。
现在事业单位招聘,不要原始档案的也已多的是,笔者应聘进入首都的事业单位,单位也只要求证实一下履历、职称、社保情况等。现在社会上的单位招聘,更是很少有抱残守缺,将有原始档案当作应聘必要条件的。所以,被弄丢档案的青年和他们的家长,根本不必执拗于逼人才中心“交出原来的档案”,而是应当去质问招人的单位,为什么一定要原始档案,你们是招档案工作还是招人工作? 北京 李清
作者:
李清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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