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个醉汉,卧在广州街头,整整12个小时。医生接120电话来了,发现是醉酒,“没有问题”,走了;巡警来了,医生说没问题,就把他抬到人行道上,也走了。深夜里有居民经过其身旁,感到惊慌;也有“上网的男子”路过,动了“趁机偷一把”的念头。这一切,只有冷冰冰的摄像机记录下来,直到这名叫王富涛的男子死亡———这一下,连摄像机也不知道他具体什么时候离开人世的(本报昨今两日报道)。
一个醉汉,卧在广州街头,整整12个小时。医生接120电话来了,发现是醉酒,“没有问题”,走了;巡警来了,医生说没问题,就把他抬到人行道上,也走了。深夜里有居民经过其身旁,感到惊慌;也有“上网的男子”路过,动了“趁机偷一把”的念头。这一切,只有冷冰冰的摄像机记录下来,直到这名叫王富涛的男子死亡———这一下,连摄像机也不知道他具体什么时候离开人世的(本报昨今两日报道)。
如果不出人命,对于一个人潮涌动的大都市来说,这实在是微不足道的一幕。即便是人已经死了,也没有引起诸如“××领导高度重视”之类的东西。倒是对到场的医生和警察有了一些小小的疑问。医生为什么没有救他?警察为什么没有等到他酒醒?
问这两个问题,的确是人之常情,毕竟是一个生命消失了。不过,医生和警察也没有被这两个问题唬倒。因为他们有的是专业知识和工作规定。医生说查看发现王富涛“生命体征在正常范围之内”,也就是说,科学数据可能证明他们没有责任;警察也有理由:医生已经说了“没问题”,我们能把他挪到人行道上,那已是人道主义了。
由于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难处和行规(正式说法是工作条例或准则),大家对医生和警察的“官方说法”似乎还真无可奈何。然而用生活常识细想,又觉得有些不对劲。一个人醉死街头而不是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难道除了他自己,别人就真的干干净净,毫无责任?
当然,我们这些所有没到场、没进入那台摄像机范围的人,都可以道貌岸然地感叹一番人情冷漠,继而对社会公德包括自己的道德觉悟提点希望。但如要较真,我倒觉得,到场医生和警察虽然在“规定动作”中难以找出毛病,但还是应该负些责任的。比如有律师朋友就说警察应该约束醉汉直至其酒醒。
何况,既然穿着制服,就应该不负角色期待——— 比如,医生是治病救人的,警察是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两种保护人民生命的人都来了,醉汉还是死了,怎么也说不过去吧?是的,生命体征稳定,那就连醒酒措施也不采取了?是的,医生说了没事,那就连等醉汉酒醒,或者每隔一段时间再去“巡视”一下的动力也没有了吗?看来,有人对工作只是例行公事而已。然而,医生和警察都是人,其工作对象也是人,那就应该有点恻隐之心。规定动作虽然做完了,但问题没有解决,这就得靠超常动作来弥补,醉汉之死就是因为没有这一环。
这应该也算不上苛求。社会管理有空白,总得有人来填补。 □张冲
作者:
张冲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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