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死不救”受罚有多大作用
广州医院见死不救将可能面临2万元罚款(《新京报》6月23日)。
以处罚促使医院积极救治病患,初衷很好。但是,医疗机构每一次抢救都需要相当的成本,这成本应该由谁承担,政府对医院该不该有必要的补偿?如果只有罚款而没有补偿,医疗机构倒是不敢再见死不救了,可是救治也有个积极不积极的问题,如果只是收上病人,象征性地“比划”几下,对濒临死亡边缘的患者又能有多大的意义?
□善水(医生)
作者:
善水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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