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洪涛三
今天上午11时,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合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邓玉娇在法律上由此彻底恢复自由身。(6月16日人民网)
消息一出,各方奔走相告,无论南北,不分彼此,相识的,陌生的,舆论与网民瞬间鼎沸,论坛、MSN、QQ群处处闪烁着这则新闻的影子,仿佛一场热闹的火炬传递。这样的结局看起来是一个理想的结局,迎合了舆论与网民的口味,宣告了庶民的胜利,但却让法律伤痕累累,因为在这个简单的案件审判中,法律始终丧失了应有的独立尊严,被双方牵着鼻子走,一会受到权力的干扰,朝左走,一会因为民愤过大,就朝右走,那杆正义与公平的天平一直在随着形势的变化摇摇晃晃,失去了平衡。邓玉娇的一审判决背后充满着一种权力与民意的游戏博弈,“圆满”的结局只是“艺术”地妥协,注定不是一种常态。
其实,邓玉娇案件只是一个简单的刑事案件,这在信息稀缺的时代,恐怕只能听天由命,幸运的是,邓玉娇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地点被记者恰当地发现了,而网络的无限传播性,造就了她一个神奇的转身。不经意间,其显然成了网民寄托自身权益的一个标签,关注邓玉娇就是关注自己,于是,振臂一呼,云者响应,此时,真实与不真实,瑕疵与细节都被无限忽略了,对弱者的天然同情被占据了主流,铺天盖地的言论显然让一个本来低调的巴东扛不住,民意成了判决的一个试纸。但案件双方的特殊身份,不对称的权利差异,无疑是一个复杂的权衡,判得太轻意味着对类似事件开了一个恶劣的口子,此门一旦打开,可想而知,而倘若判的太重,则官民对立的情绪又会无限蔓延,怎么判都要“得罪”背后强大的力量,今天,判决法槌的重重举起,轻轻落落下,显然是一个满足了双方的结局。
事实上,先期已有类似的案例,周老虎事件,许霆事件无一不背负着邓玉娇判决相似的命运,是一种法理与情理的磨合。一个独立的法治社会,绝不会因为舆论的汹涌批评而改变立场,也不会因为权力的条子而丧失原则,遗憾的是,邓玉娇的判决依然令人失望,庶民的胜利只是短暂的狂欢。(原题:洪涛三:邓玉娇被免罚 只是庶民的短暂狂欢)
下一篇:笑蜀:邓玉娇的幸运未必是我们的幸运
作者:
洪涛三
编辑:
张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