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掏粪工能享“事业编制”
2009年06月09日 08:08新京报 】 【打印0位网友发表评论

■ 议论风生

6月4日,济南环卫局城肥清运管理二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单位编制掏粪工,每月的工资福利收入可达3000元,享受国家按事业编制干部待遇养老。招聘当日就吸引了152人报名竞争。(6月8日《工人日报》)掏粪工岗位招聘出现火爆场面,值得欣喜。然而笔者担忧的是,此次济南招聘事业编掏粪工的火爆场面是否潜伏着一些风险。

比如,从现实情况看,月薪3000元,事业编制这种幸运并不为每个掏粪工人所享有。调查数据显示,在经济发达的大连市,作为市环卫局正式职工的掏粪工人月收入仅为800—1000元,且只能按缴纳社保的方式享受养老待遇,而这个收入标准与其他环卫工种相比属于略高。大连的经济发展水平高于济南,而同工种环卫工人的收入差距为何出现如此反差?并且,济南环卫局“非事业编制”的掏粪工的工资待遇怎么解决,是否能保证与“事业编制”的掏粪工“同工同酬”呢?

此外,济南环卫部门领导所说的“不担心招不到人,系统内部很多老职工的孩子都愿意干这份工作”,更是容易让人担心这个“事业编掏粪工”会不会成为另一种“世袭制”特权的幌子。不要以为只有那些光鲜亮丽的公务员或国企岗位才会滋生人事腐败,只要岗位待遇足够优厚,招聘条件足够宽松,即使是掏粪工岗位也同样可能引来种种权力干预。

笔者想知道,最终是哪些掏粪工拿到了“事业编制”。

□杰文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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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杰文津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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