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琳
成都市政府6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燃烧公交车和驾驶员相关信息:事发前,公交车经检验合格,驾驶员曾是成都公交北星公司抗震救灾先进个人。根据对事故现场和烧毁的公交车调查,排除了公交车自燃和机械原因引起燃烧。而7日晚间来自“6·5公交车燃烧重大事故调查组”的最新通报则称,多项证据显示系有人携带汽油上车后过失或故意引燃导致事故发生。
从事发之初的“公交车自燃”,到随后排除中性的“公交车燃烧”,再到人为事故,真相伴随着事故调查和技术分析而逐渐显现。连事件发生之初即迅速成为舆论焦点的“救生锤”,据称也已找到三只。现在除了能够坐实的“超载”之外,公交车本身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安全隐患。而公交超载,实是大中城市里最为常见的市容景观。在公交违法已成行业显规则的今天,独对事发车辆进行舆论攻击,也有失偏颇。
必须指出,舆论对“成都6·5公交事故”的聚焦,以及公众对公交车所承载的公共安全的关切,不仅是因为这起事故的伤害面之大,更因为公交事故乃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悲剧。作为普通市民出行最经常的选择,公交车若是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安全,公众就只能为自己祈祷。但在维系公共安全的底线标准均未达到时,谁又能肯定地预期自己将是幸运的?“成都6·5公交事故”这样的天降横祸只是由于偶然的因素落在了那些不幸的同胞身上。若要尽最大可能减少悲剧,对公交车公共安全现状的反思就是必不可少的——不管在“成都6·5公交事故”的后期调查中有没有找到那三把锤子,也不管引燃这辆公交的是不是人为的纵火或失火。
毫无疑问,对超载的质疑和对锤子的追问,仍然极具价值。“成都6·5公交事故”之后,不少大中城市纷纷开展了公交车安全大检查,结果暴露出不少安全隐患。比如根据当地媒体在6月6日的调查,海口公交车上的救生锤就缺失严重。重庆则发生了一起公交车自燃事故。广州更是因为一辆公交车冒浓烟,引发了一场混乱的逃生,一名站在车门附近的乘客被蜂拥而出的人群踩昏。这些真实的例证表明,公交车公共安全的标准配置的确需要有关部门予以更多的关切,而作为乘客,也需要自学一些关于逃生的基本技能,提高危机处理能力和应变能力。
以“成都6·5公交事故”为安全警示,是完全是必要的。即便找到了那几把锤子,也不能停止反思。因这一惨剧导致杯弓蛇影,也同样不可取。有报道称,沈阳紧急召开会议,准备取消空调车,并将900余辆双燃料公交车年底前将改为汽油车。这样的应对措施,未免矫枉过正了些。事实上,空调车并非公共安全事故之恶。公交没有原罪,空调公交车也同样没有原罪,因为一次事故就否认或否定一切,这样的观念亟需扭转了。(作者为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作者:
王琳
编辑:
彭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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